[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0353/2022-0010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资金分配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政府办 | ||
[ 成文日期 ] | 2022-04-11 | [ 发布日期 ] | 2022-04-11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0353/2022-0010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资金分配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政府办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4-11 |
[ 发布日期 ] | 2022-04-11 |
丰都县信访办公室2021年度特殊疑难信访问题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县财政局:
根据 《关于开展2021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丰都财政发〔2022〕18号)文件要求,现将丰都县信访办公室《特殊疑难信访问题》项目形成自评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内容。
1.立项背景
根据渝委发(2011)8号《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干部下访群众制度化的决定》原市委书记张轩讲话精神实施。
2.项目实施情况
每年我县实施的中、市、县重要节会维稳工作和日常维稳工作。
(二)项目资金情况。
2021年信访问题经费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2021年12月31日结束;2021年信访问题专项经费金额年初预算143万元,增加100万元,市级资金15万元,共258万元;信访问题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解决上访人员和群体的生活费和赔偿等。
(三)绩效目标。
1.经济效益:对市交办信访老户落实1名县领导、属事部门及属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共同包案,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切实解决其合理诉求,全力帮扶救助其困难,努力疏导其思想,依法处理其违法上访行为,做到解决一批、救助一批、疏导一批,处理一批,实现转化率达30%以上;
2.社会效益: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现重点矛盾化解率达85%以上,确保进京到市来县非访、集访、越级访明显下,维护社会长期稳定;
3.社会公众满意度:来信来访群众满意率达到97%以上。
(四)部门(单位)职能职责。
2021年1月1日,成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自评工作,工作组的主要成员及职责如下:
(一)工作组成员
组长:朱应德
副组长:杨宏、赵敏
成员:代晓清、付琴琴
办公室设综合科,负责项目的具体工作。
(二)工作职责
1.组长职责:审批绩效自评方案,监督、检查、核实绩效自评结果;
2.副组长职责:审核修改拟定的绩效自评方案,并提交考评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监督、部署、确认绩效自评过程及反馈意见的处理。
3.小组成员职责:起草和修改绩效考评方案报自评领导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实施执行绩效自评方案;牵头组织并实施年度绩效自评,根据组长、副组长指示,对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完成绩效自核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投入
2021年信访问题项目资金258万元,其中:中市15万元,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243万元,投入到维稳工作项目,资金到位率100%。
(二)管理
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出台《丰都县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不断压实各级各部门的主体责任、分管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层层签订《信访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街党委和县级部门党组;各乡镇街、县级部门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一岗双责”领导,分管领导、“一岗双责”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工作人员层层签订《信访维稳工作目标责任书》。采取集中督导、随机督导等方式实地检查指导各级各部门信访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三)产出
信访事项按期受理率和按期办理率达到100%;群众参与满意度评价率达到60%,群众满意率达到80%,积极完成上级交办案件,办结率达85%,认真办理复查、复核申诉案件,受理案件按时复查率100%,市上交办积案化解率达80%以上,县上自排积案化解率达90%以上。
(四)效果
社会效益:及时处置党政大楼集访、非访事件,按规定劝返到市进京上访人员处置率达85%以上。
(五)评价结果和评价结论
本项目自评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等级,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存在问题
2021年进京上访人次有所增加。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更加合理的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没有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
丰都县信访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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