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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69K/2020-00473 [ 发文字号 ] 丰财建〔2020〕19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4-23 [ 发布日期 ] 2020-04-23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69K/2020-00473
[ 发文字号 ] 丰财建〔2020〕19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4-23
[ 发布日期 ] 2020-04-23

丰都县财政局    丰都县林业局关于下达2020年南天湖镇笋竹基地升级项目资金的通知


丰都县南天湖人民政府:

根据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山东省扶贫协作重庆市第一批省级援助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丰都发改委发〔2020〕70号)的要求,现将2020年山东省扶贫协作重庆市第一批省级援助资金475万元(渝财农〔2020〕13号)下达你们,主要用于你镇竹笋基地升级项目。

请严格按照《鲁渝扶贫协作山东省财政援助资金及援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渝发改地〔2018〕1608号)及扶贫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执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需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9〕12号)的相关规定,在预算执行中,对资金运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预算执行结束后,应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做好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并将绩效自评结果报送县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和综合科。县财政局将适时开展该项目资金的重点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附件:2020年南天湖镇笋竹基地升级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丰都县财政局           丰都县林业局

2020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

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70606610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丰财建[2020]19号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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