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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7月12日)

日期:2019-07-24

(7月12日)


‎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1

D2CQ201907120103

丰都县全部污水处理厂水质不达标。四个污水处理厂2015年6月4日开工至今未竣工,拖欠农民工工资。2016年7月19日龙河特大洪灾冲毁厂区设备和池、管网,已修建完毕未付农民工资,施工方也未得到钱。社坛镇污水处理厂连续重复整改三次,建设质量仍未达标。施工方垫支未得到相关报酬,与承包方没有相关合同。向丰都县政府多次上访无果,也已向重庆监察委邮寄资料但无后续处理情况。

丰都县

接件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住建委牵头,会同县环卫集团、县宏丰公司、县桑德公司和县生态环境局,组成案件联合办理组,依法依职责立即进行调查核实。经核查,举报案件部分属实。
‎(一)关于案件中反映出的建设管理和拖欠民工工资方面问题。四个污水处理厂(仁沙、双龙、兴龙、三建)于
2015年6月开工,2017年建成。其中,兴龙、三建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验收,但因质量问题和资料欠缺未组织竣工验收;仁沙、双龙污水处理厂因质量问题,未进行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竣工验收。针对此问题,我县质监站发出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督促参建单位实施整改。同时,三建污水处理厂因2016年“7.19”特大洪灾冲毁厂区池体及设备,重建后施工方一直未提供完备资料,无法进行竣工验收决算审计。上述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属于PPP项目,合同投资9171.85万元。目前,投资方桑德公司按合同约定已向施工方朝辉公司支付工程款8185.56万元,支付比例达89.25%,超过合同约定的85%,但因施工方原因至今未进行竣工验收结(决)算审计。对于反映的拖欠民工工资问题,我县人社部门进行了专项调查,但因主体不适格、证据不足等原因,无法立案查处。
‎(二)关于案件中反映出的运营管理方面问题,如“丰都县全部污水处理厂水质不达标”。经核查:县环保部门每年制定涵盖污水监测在内的监测计划,并按照计划定期实施监测,再根据监测情况,适时开展“双随机”环境执法检查。从2019年5-6月在线监测数据和企业日常监管台账分析来看,全县33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其中29个水质达标排放(城市3个达一级A标)、三元和仁沙2个乡镇水质总磷超标、三建乡正在调试、南天湖景区正在整改。目前,县环保部门会同桑德公司、环卫集团、旅发司等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确保正常运行。
‎(三)关于反映出的重复建设方面的问题。社坛镇污水处理厂于2009年由县水务局下属企业建成,在运行中因处理工艺落后、设备陈旧等原因导致排放不达标。于2015年9月,由原县宏宇公司会同朝辉公司实施技术改造,2016年建成运行达到排放标准。由于社坛位于市上重点监测监管的碧溪河流域,要求2020年水质达到三类标准。今年,我县对该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全面提标改造,从原设计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一级B标提升为一级A标,目前项目已建成运行,质量检测合格,水质达一级A标。此项目涉及建设用地补偿问题,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相关部门多次督促企业(单位)落实补偿款,并尽快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结(决)算。
‎(四)关于案件中反映出的执法监管方面的问题,如“建设质量仍未达标。施工方与承包方没有相关合同”。针对仁沙、双龙、兴龙、三建4个污水处理厂建设质量问题,我县质监站发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督促参建单位实施整改,县建设执法大队于2018年9月实施立案处罚。针对违法挂靠、转包分包问题,县建设执法大队正在调查处理。

部分属实

我县将污水未全收集、管网未全覆盖作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补短板项目来抓,县委、县政府先后多次召开碧溪河、龙河、农业农村污染等专题调度会,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实施提标改造工程。对渠溪河沿线社坛、仁沙、保合、虎威等乡镇污水处理厂实施提标改造,提升排放水质标准,力争2019年10月前全面竣工。其余的乡镇污水处理厂按照年度计划有序实施。
‎(二)实施管网补齐工程。对乡镇混接、破损污水管网进行疏通、补全,防止雨污混流、污水横流。对河流沿线三级管网未覆盖区域,纳入年度项目专项建设,今年力争完成建成污水管网65公里以上。
‎(三)实施污染治理工程。对渠溪河流域200米以内榨菜腌制加工厂等重点污染源实施停产关闭;启动实施榨菜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集中对区域榨菜废水进行收集处理;依法监管流域沿线畜禽养殖、肥水养鱼行为,保护修复流域生态水体,确保渠溪河流域水质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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