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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结果公示(序号二十六 一些重点工作生态环境方面问题仍然突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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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丰都县 党委、政府 |
公示日期 |
2026年7月24日至 2025年8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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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概述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了我市一些重点工作生态环境问题仍然突出。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矛盾新旧交织,问题仍然较为突出”的问题。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要通过制定实施节能降碳工作举措、推进工业领域绿色化和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责任目标落实等3条整改措施,达到“制定绿色低碳发展工作措施和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整改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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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1.责任目标落实到位。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责任,持续落实《丰都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常态化明确市管领导、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职责部门负责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环保职责。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边界。为贯彻落实《重庆市2025年节能降碳工作举措》,印发《丰都县贯彻落实重庆市2025年节能减碳工作举措责任分解方案》,进一步细化和落实丰都县绿色低碳发展的工作措施和目标任务,确保责任目标落实到位。 2.绿色发展成果显现。2025年已培育金籁电子1家企业成功创建市级绿色工厂。已将全县88辆公交车全部更新为新能源(其中68辆为纯电动,20辆为CNG清洁能源型),占比100%;已将232辆巡游出租车中197辆更新为新能源,占比82.8%;对全县除特殊工作需要或无适配新能源汽车车型外的公务用车,已全部采购配备为新能源汽车,做到了“应采尽采、应配尽配”。绿色发展步伐稳健,严格执行错峰减排计划,东方希望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业园区已入选全市“污水零直排区”典型案例。 3.工作机制全面建立。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有关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用好“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并将绿色低碳发展重要指标纳入“生态报表”定期晾晒机制,强化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单位绿色低碳发展工作考核,晾晒工作推进情况,全面推进落实各项重点任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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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核查验收工作方案,组建5个核查验收工作组,分条分块对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核查。核查验收工作组对照《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3条整改措施,通过查阅资料、交流问询、现场检查等方式,逐一核实整改任务的措施落实、目标完成情况。 核查验收工作组认为: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对标对表、按期完成了市级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一是2024年印发《重庆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配套指南》《重庆市节能监察指南》等指导性文件,开展项目节能审查问题排查整治等方式组织实施节能降碳工作。2025年印发实施《重庆市2025年节能降碳工作举措》,配套建立《重庆市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实施方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行动计划(2025一2027年)》等政策体系,深入推动节能降碳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各地区2024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情况的通报》评价重庆市为“合格”。二是2024年全市新建绿色工厂70家、绿色园区5个。2025年中心城区公交车和巡游出租车数量为24151辆,其中纯电化公交车和电动巡游数量为18583量、占比76.9%。2024年—2025年新购置的公务用车除特殊工作需要或无适配新能源汽车车型外,均为电动车。三是将“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作为第二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重点关注事项,接续完成四批次覆盖26个区县的例行督察,实绩实效进行晾晒评价,有力推动工作落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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