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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结果公示(序号十一 小流域污染防治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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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丰都县委、县政府 |
公示日期 |
2026.7.23——202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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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概述 |
(序号十一)小流域污染防治不到位。监测数据显示,长江重庆段部分支流水质波动明显。2023年,长江二级支流大清流河大埂等8个国控断面水质超标月份超过3次,长江一级支流桃花河碧桂园、碧溪河斑竹2个市控断面水质超标月份分别达6次和8次。督察发现,长寿区桃花河整治不彻底,流域内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不彻底,生活污水溢流问题时有发生,虽经多年治理仍不能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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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丰都县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严肃的政治态度、强烈的政治担当,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落实、见行见效。2024年、2025年碧溪河斑竹断面年均值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超标月份分别为4个月,较2023年同期均下降50%,达到整改目标要求。 一、印发实施碧溪河流域水质稳定达标方案,完成碧溪河流域水质稳定达标方案明确的各项整治任务。已于2024年10月印发碧溪河流域(丰都段)水质稳定达标方案,构建权责清晰、分工明确的流域治理责任体系。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对碧溪河流域沿线的水产养殖、畜禽养殖、榨菜加工废水、生活污水、工业企业等污染源进行全面摸底,共排查畜禽养殖59户、水产养殖59户、榨菜加工企业28家、重点工业企业2家、生活污水处理厂(站)11座,为污染源治理打下坚实基础。 二、完成碧溪河流域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积极申请中央水环境治理专项资金实施碧溪河流域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严格加强工程建设监管,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全面提升碧溪河流域生态修复效能。 三、完成永兴场、社坛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调试工作,确保生活污水达标排放。积极推进并顺利完成永兴场、社坛镇共1200吨/天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投用工作,同时不断加强沿线污水处理厂(站)日常运维,全力确保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能够严格达标排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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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2026年6月10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联合所属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组成验收工作组,对丰都县“小流域污染防治不到位”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核查,核查验收组对照《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整 改措施,通过现场核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谈话问询等方式,逐一核实整改任务的措施落实和目标完成情况。 核查验收组认为:一是丰都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深入研究和部署督察问题整改,印发实施了《碧溪河流域(丰都段)水质稳定达标方案》,构建权责清晰、分工明确的流域治理责任体系。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巡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问题整改,着力解决养殖尾水、榨菜废水、养殖粪污等突出污染问题。二是统筹推进“五水共治”,完成碧溪河流域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全面提升流域生态修复效能。完成社坛、永兴共1200吨/天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力保障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引导水产养殖户转型升级,全面禁止碧溪河流域水产养殖户投饵投料,固化鱼塘水位水量,完成2家拦河养殖户拦河坝拆除工作。督促流域内20头生猪当量以上的畜禽养殖户完善环保设施设备并保持稳定运行。对榨菜废水产生、储存、运输等环节开展全过程监管,确保“水随菜走”。督促叠韵食品加工厂完成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有效降低总磷。三是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25年碧溪河斑竹市控考核断面超标月次为4次,较2023年的8个月次下降50%。2026年1—5月,斑竹断面实现零月次超标,较2023年同期超标月次下降100%。四是丰都县积极构建现代治理体系,不断深化科技赋 能流域智管,推动实现流域水环境质量长效管理,防止污染反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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