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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稳企惠企政策汇编》(金融信贷相关政策)

日期:2024-06-14

金融信贷相关政策(共21条)

1.农业信贷担保贷款

政策内容:为从事农业生产及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产业融合项目的经营主体(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提供担保贷款,给予单户在保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其中:100万元以内不需要反担保物),期限不超过3年。贷款利率按1年期不超过5.5%;担保费率按1年期1%收取,并给予0.5%—1%的担保费补贴(由担保贷款金额决定)。

政策有效期:长期执行(按政策变化调整为准)

政策来源:《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财农〔202015号)、《重庆市财政局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渝财农〔2021107号)

办理要件:身份证、户口本等基础材料及经营相关的合法合规手续。

办理流程:向重庆农担集团直接申请,再由重庆农担集团指定合作银行共同审查确定放贷。

责任单位及科室:重庆市农业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办理地址:县财政局102

咨询电话:1890835898815683398890

2.实施生猪规模养殖企业贷款贴息

政策内容:对年出栏5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和临时流动资金贷款,按照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补助。

政策有效期:长期执行(按政策变化调整为准)

政策来源:《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政策举措的通知》(渝农发〔2021101号)

办理要件:按照县农业农村委印发的项目实施文件要求申报。

办理流程:按项目文件要求提供资料向县农业农村委申报。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农业农村委畜牧兽医发展事务中心

办理地址:县畜牧兽医发展事务中心办公楼304

咨询电话:13996876337

3.农产品加工双百企业贷款贴息

政策内容:对市级认定的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领军企业、高成长性企业新增贷款,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60%,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47万元、30万元贴息支持。

政策有效期:长期执行(按政策变化调整为准)

政策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49号)。

办理流程: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农业农村委产业规划与发展科

办理地址:县农业农村委办公楼501

咨询电话:023-70711151

4.创业投资贷款扶持

政策内容:对需融资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基金投资参股扶持,投资参股单笔不超过养殖项目总投资的10%

政策有效期:长期执行(按政策变化调整为准)

政策来源:《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都县建设畜禽养殖基地奖励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丰都府办〔202044号)

办理要件:新型经营主体申请的养殖项目经所在乡镇(街道)初审,经县级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向重庆农业资产公司和有关银行提出基金投资参股及贷款申请,重庆农业资产公司和有关银行按程序严格调查审核后,给予基金参股和银行贷款扶持。

办理流程: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农业农村委畜牧兽医发展事务中心

办理地址:县畜牧兽医发展事务中心办公楼502

咨询电话:13996724651

5.畜禽养殖基地建设基金

政策内容:(1)资金参股:县内从事牛、鸡、猪养殖的各类经营主体且满足国土、林业、环保、动物防疫等有关规定,并办理土地、环保等按规定需办理的手续,可申请投资参股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0%,期限最长3年,按基金投资参股额的3%收取管理费用(不需支付其他费用和分红)。(2)融资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融资担保贷款额不超过总投资额的50%;按照合作银行实际利率确定(1年期利率不超过5.5%),担保费按1%收费,3年内县财政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和贷款本金额度的0.5%—1%担保费补贴(实行先缴后补)。

政策有效期:长期执行(按政策变化调整为准)

政策来源: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都县畜禽养殖基地建设创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丰都府办〔202043号)

办理要件:身份证、户口本等基础材料及经营相关的合法合规手续。

办理流程:由乡镇(街道)推荐、县级部门审核,再由县农业农村委负责向市农业资产公司出具推荐函,再由重庆市农业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调查、评审,最后实施投资基金投资参股及银行跟贷。

责任单位及科室:重庆市农业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办理地址:县财政局102

咨询电话:1890835898815683398890

6.知识价值信用贷款

政策内容:纳入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管理系统的企业可以申请知识价值信用贷款,贷款金额80—500万。

政策有效期:长期执行(按政策变化调整为准)

政策来源:重庆市科学技术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渝科局发〔202015号)

办理要件:企业提供相关资料。

办理流程:企业进入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管理系统按要求申办。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科技局科技创新科

办理地址:第二行政楼809

咨询电话:023-70605307

7.技改专项贷贴息

政策内容:对工业技改项目投资额(不含土地)100万元(含)以上的,按实际项目贷款利率的50%、最高不超过贷款金额的2%给予贴息,单个项目每年贴息上限为1000万元。

政策有效期:长期执行政策变化调整为准)

政策来源:关于印发重庆市迭代优化技改专项贷二十条政策措施(2024—2027年)的通知》(渝经信规范202411号)

办理要件:技改项目备案证、项目贷款合同、利息支付凭证等相关资料

办理流程:产业金融线上服务平台(yqjf.cqsme.cn申请纳入重点技改项目储备库按要求提交相关贴息申请资料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经济信息委规划投资

办理地址:第二行政楼419

咨询电话:023-70605295

8.融资租赁贴息

政策内容:支持制造业企业通过直接融资租赁方式购置设备推动实施技术改造,将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直租业务纳入技改专项贷支持范围,给予2%的贴息,单个项目每年贴息上限为500万元。

政策有效期:长期执行(政策变化调整为准)

政策来源:关于印发重庆市迭代优化技改专项贷二十条政策措施(2024—2027 年)的通知》(渝经信规范202411号)

办理要件:技改项目备案证、融资租赁合同、利息支付凭证等相关资料

办理流程:产业金融线上服务平台(yqjf.cqsme.cn申请纳入重点技改项目储备库按要求提交相关贴息申请资料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经济信息委规划投资

办理地址:第二行政楼419

咨询电话:023-70605295

9.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

政策内容:符合先进设备更新、数字化转型、绿色装备推广、本质安全水平提升等重点支持方向、投资额度2000万元以上、在建或年内可开工的项目,可按规定申报专项再贷款政策,再贷款利率1.75%,期限1可展期2次,每次展期期限1年。

政策有效期:长期执行(按政策变化调整为准)

政策来源:《关于报送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项目的通知(渝经信投资20241号)

办理要件:项目推荐正式文件、专项再贷款申报项目清单等相关资料

办理流程:经济信息委项目报送经济信息委项目审核推荐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遴选(https://crpt.miit.gov.cn贷款发放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经济信息委规划投资

办理地址:第二行政楼419

咨询电话:023-70605295

10政策性创业贷款担保免收担保费

政策内容:加大担保力度,对能够提供足额抵质押物或保证人的创业担保贷款,免收担保费,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扩大保证范围,提高保证额度。

政策有效期:长期执行(按政策变化调整为准)

政策来源:《关于调整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创业就业的通知》(渝银发〔2016147号)

办理要件:重庆市丰都县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银行流水,企业信用报告及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文件要求,将相关资料交至虹存担保公司创业贷款担保窗口。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虹存担保公司

办理地址: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普惠金融窗口

咨询电话:023-70728685

11实施融资担保降费

政策内容: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适当提高担保倍数和风险容忍度,逐步降低融资担保费率至1%,减少或取消反担保要求。

政策有效期:长期执行(按政策变化调整为准)

政策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助力企业纾困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23号)

办理要件:贷款担保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银行流水,企业信用报告及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按照文件要求,将相关资料交至虹存担保公司业务发展部。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虹存担保公司业务发展部

办理地址:县虹存担保公司业务发展部

咨询电话:023-70728661

12运用融资担保支持餐饮业、零售业

政策内容: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餐饮业、零售业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依法依约及时履行代偿责任,积极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续保续贷。

政策有效期:长期执行(按政策变化调整为准)

政策来源:《重庆市贯彻〈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措施》(渝发改财金〔2022277号)

办理要件:贷款担保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银行流水,企业信用报告及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按照文件要求,将相关资料交至虹存担保公司业务发展部。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虹存担保公司业务发展部

办理地址:县虹存担保公司业务发展部

咨询电话:023-70728661

13融资担保奖补

政策内容:对担保费率在1.5%以下的小微企业、三农企业法人、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贷款担保业务(单户生产经营性贷款1000万元及以下),市级财政按照累进激励原则给予担保费补助;单户融资担保机构享受的担保费补贴及绩效奖励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政策有效期:长期执行(按政策变化调整为准)

政策来源:《重庆市小微企业、三农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渝财金〔202219号)

办理要件:企业书面申请文件、融资担保机构基本情况表、融资担保业务情况表、申请补贴受保小微企业、三农贷款担保明细表、承诺书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办理流程:(1)线上通过市财政局企业信息平台系统(http://qycw.cq.gov.cn)进行申请表格的填报以及资料上传2)线下审核通过后,报送县财政局、县经信委。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财政局产业发展科

办理地址:县财政局607

咨询电话:023-70707620

14科技创新再贷款

政策内容:引导金融机构向科技企业发放贷款。

政策有效期:长期执行(按政策变化调整为准)

政策来源:人民银行官网

办理要件: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办理流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咨询申请。

责任单位及科室:人行丰都支行货信科

办理地址:人行丰都支行货信科(人行办公楼410室)

咨询电话:023-70710727

15全面推广“1+5+N”金融服务港湾建设

政策内容:全面推进建设金融服务港湾,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下沉金融服务重心,打通中小微企业融资最先一公里最后一公里。全面推广“1+5+N”普惠小微线上融资服务平台,提升融资服务效率。

政策有效期:长期执行(按政策变化调整为准)

政策来源: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1+5+N民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首贷续贷中心和金融服务港湾金融助力企业纾困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渝银发〔202221号)

办理要件:无

办理流程:在临近街道(商会)、社区、园区、商圈、市场的银行营业网点建立金融服务港湾,建立双向联络员制度,共建街道(商会)、社区、园区、商圈、市场向金融服务港湾推送信贷需求名单,或者通过人行重庆营管部的“1+5+N”普惠小微线上融资服务平台提交贷款申请。

责任单位及科室:人行丰都支行货信科

办理地址:各银行金融服务港湾网点

咨询电话:023-70710727

16种子投资基金

政策内容:种子基金主要以公益参股等方式进行支持。种子基金不参与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存续期间不增资,参股3年内可不参与分红。对单个企业投资额不超过50万元,且不为最大股东,参股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

政策有效期:长期执行(按政策变化调整为准)

政策来源:《重庆市科学技术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种子投资引导基金运营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科局发〔202070号)

办理要件:在渝成立不超过5年的科技型企业以及落户重庆的创业团队、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团队核心成员无不良信用记录及未决诉讼承诺;未享受相关市级科技金融支持政策。优先、重点支持入驻众创空间、孵化器、科技园区等创新载体的项目。

办理流程:科技局或运营管理机构发布投资名录,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重庆市种子投资引导基金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审核确定是否予以使用基金。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科技局科技创新科

办理地址:第二行政楼809

咨询电话:023-70605307

17脱贫人口小额信贷

政策内容:对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监测户。以户为单位发放不超过10万元,贷款期限3年期(含)以内,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贷款利率执行对应贷款年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给予最高5万元(含)以内贷款全额贴息。

政策有效期:有效至2025

政策来源:关于印发《丰都县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丰都银保监组〔20212号)

办理要件:身份证、户口本、建档立卡脱贫农户证明、结婚证、贷款银行银行卡、业务申请表等承办银行要求提供的资料。

办理流程:脱贫人口、监测户填报申请表,经村(社区)、乡镇(街道)初审同意盖章后,报合作银行核查放贷。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农业农村委。

办理地址:各合作银行网点

咨询电话:县农业农村委023-70605716;农业银行023-63978872;邮储银行023-70708219;重庆银行023-70720655;重庆农商行023-70736995;汇丰村镇银行023-70615306

18.“富民贷以及渝快助农贷

政策内容:具有丰都县户籍并在丰都县辖区内持续稳定经营的农户(含脱贫人口及监测户),且符合农户贷款准入条件,以户为单位采取信用的方式发放贷款。富民贷单户贷款额度0.3-20万元;渝快助农贷单户贷款额度0.3-30万元。两个金融产品均执行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贷款农户还本付息,县财政部门不贴息。(若贷款人申请认定为新农人则财政部门全额贴息)

政策有效期:长期执行(按政策变化调整为准)

政策来源:关于印发《丰都县富民贷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丰乡振发〔202241号)、关于印发《丰都县渝快助农贷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丰乡振发〔202242号)、关于印发《丰都县新农人贷信贷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人贷组发〔20232

办理要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贷款银行银行卡、业务申请表等承办银行要求提供的资料。

办理流程:填报申请表(社区)、乡镇(街道)初审同意盖章县农业农村委同意盖章合作银行核查放贷。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农业农村委。

办理地址:各合作银行网点

咨询电话:县农业农村委023-70605716;农业银行023-63978872;重庆农商行023-70736995

19普惠信用贷款

政策内容:对辖区内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提供单笔不超过50万元,关联企业(含个人)贷款余额之和不超过100万元贷款支持,利率不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200BP,期限不超过3年(可循环使用),免抵押、免担保的纯信用贷款。

政策有效期:长期执行(按政策变化调整为准)

政策来源:《丰都县普惠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丰都府办发〔20219号)

办理要件: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基础材料及银行需要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办理流程:填报《丰都县普惠贷申请表》,所在乡镇(街道)盖章,向合作银行(乡镇网点)申请。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金融服务中心金融科

办理地址: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涉企政策服务窗口、合作银行信贷窗口

咨询电话:县金融服务中心023-70657887;农业银行023-63978872;重庆农商行023-70736995;三峡银行023-70633105;汇丰村镇银行023-70615306

20.新农人贷款

政策内容:支持范围为新农人,包括县农业农村委按程序已登记备案的新农人有意愿发展成为新农人且具备一定产业基础的自然人贷款申请以家庭为单位,年龄18岁(含)—65岁,贷款仅用于生产经营和产业发展;单笔贷款额度5—30万元(含)、利率执行当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最长不超过5年;原则上采用免抵押、担保纯信用方式,按期还本付息的新农人,可向主管部门申报全额贴息补助。

政策有效期:按政策变化调整为准

政策来源:《丰都县新农人贷信贷产品实施方案》新农人贷组发〔20232

办理要件:详询合作银行(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基础材料及银行需要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办理流程:新农人向产业所在地村两委提出贷款推荐申请;村两委开展初筛;乡镇(街道)开展实地走访审查;县农业农村委联合县乡村振兴局开展资格审核备案工作;合作银行完成实地调查、授信、审批,签订借贷合同。

责任单位及科室:新农人贷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金融服务中心),承办单位县农业农村委。

办理地址:各合作银行网点

咨询电话:县乡村振兴局023-70605716农业银行023-63978872;重庆农商行023-70736377

21.肉牛养殖贷

政策内容:新进入肉牛养殖行业的、适度拓展肉牛养殖规模的新农人,重点支持肉牛养殖20头及以上规模;已建成自有养殖场、原则上具备设施农用地及环评备案条件。单笔贷款额度10—50万元(含),贷款按每头牛不少于1万元标准,减除经营性负债后确定额度,期限最长3年,年利率不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00BP。先自行缴纳担保费,后全额补贴(不需申请);按期还本付息后,可向主管部门申请LPR贴息补助

政策有效期:长期执行(按政策变化调整为准)

政策来源:《丰都县肉牛养殖贷实施方案》(丰都府办〔202344号)

办理要件:婚姻证明、户口本、关联企业营业执照、流转协议、产权证明、经营合规证明等材料。

办理流程:新农人向乡镇(街道)农服中心申请;农服中心进行初审并盖章;县畜牧兽医事务中心进行审核盖章;市农担公司通知新农人提交材料,并会同合作银行开展贷款审查,对通过审批的新农人签订合同、发放贷款。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金融服务中心金融科

办理地址:县畜牧兽医发展事务中心办公楼

咨询电话:1890835898815683398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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