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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丰都县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年度报告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304520290158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4 年度)
单位名称 |
丰都县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丰都县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对工程责任主体单位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技术指导;对预拌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等生产企业执行相关规范、标准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受理工程质量投诉;推广新技术、新工艺等。 | |||
住所 |
丰都县三合街道商业路323号 | |||
法定代表人 |
陈朝银 | |||
开办资金 |
137.7(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 |||
举办单位 |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3.16 |
19.71 | |||
网上名称 |
丰都县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
21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本单位2024年度登记事项无变化,无需办理变更登记。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1 2024年度质量监管工作总结 1.1基本情况 1.1.1工程质量监管基本情况 2024年,共监督工程63个,2023年未完结转15个,2024年新受理工程质量申报 48个。其中新受理房建工程 27个,建筑面积 83万㎡;市政工程 21个,总投资 10亿元。工程质量分户验收23户,工程质量竣工验收26个,合格率100%。共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26份;装配式建筑10个,占总量15.9%,占比明显提高。 1.1.2队伍建设及内部监督管理基本情况 我中心为丰都县住建委下属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中共丰都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丰都县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有关编制和职数事项的批复》(丰委编委〔2020〕44号)文件批复,事业编制22名,领导职数为1正2副,设综合科、房建科、市政科、材料科共四个内设机构,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名(各科设科长1名)。目前,实际在编在岗人员21人,其中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人,高级工程师5人,工程师8人,经培训取得质量监督人员资格证书16人,占总人数76.2%。通过召开班子会、主任办公会,研讨并制定完善了职工考勤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廉政建设风险防控制度、首问责任制、监督人员考核制度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 “四不两直”、月巡查、周例会、交叉监督验收等工作机制,使职工的各种行为有章可循,单位管理有据可依,形成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和以制度考核的良好局面,大大调动了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办事效率。坚持职工政治思想学习和监督业务培训,主要加强对政治思想、法律、法规、新规范、新标准、重要文件精神的学习,不断提高职工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能力。 1.2本行政区域工程质量总体情况评价 一年来,我县以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质量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各方参建单位的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工程质量监管水平,在确保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安全前提下,加强对装饰装修、水电安装、防水工程、门窗(栏杆)安装、建筑节能等分部分项工程监管力度,鼓励鑫陇御府、宏冠江山印、久桓御景辰等新开楼盘采用第四代建筑标准和景典龙都二期现代社区建筑标准,不断促进房地产开发项目品质提升,大幅度提升工程观感质量和用户的满意度,减少工程质量投诉;我县在建在监工程总体受控,工程质量持续向好,质量水平稳中有升,全年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1.3本年度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1.3.1本年度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措施 扎实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全面推行“两书一牌”制度,组织施工现场学习相关配套文件,落实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执行项目经理、检测机构、检测人员计分制度。健全工程质量监管机制,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监理工作“十不准”规定,做好外来检测机构检测项目登记,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积极推广混凝土预制楼梯、叠合板、预拌砂浆使用。强化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加强对住宅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力度,确保住宅工程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全面完善,全面开展预售商品住宅购房业主参与户内施工质量检查工作,着力减少预售商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发生,减少工程质量投诉。日常监督围绕涉及工程基础、主体结构安全及主要使用功能部位,采用“四不两直”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方式抽查,重点针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和工程基础、主体、节能、装饰装修、使用功能及竣工验收进行监督,确保验收组织形式和程序合法,强化商品混凝土企业质量安全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全年共下发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41份,责令建设单位牵头限时整改。 大力开展质量巡查和专项检查。对全县在建工程每季度开展质量巡查1次,重点针对常见问题治理情况和施工现场建筑材料进行监督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对带有共性的质量问题举一反三,要求所有工程进行认真自查并落实整改。针对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检测行业专项整治、监理工作“十不准”规定、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等共组织专项检查4次,强化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抽测。 及时处理工程质量投诉。规范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程序,认真受理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及时化解各方矛盾冲突,提高投诉处理的效率和质量,切实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种质量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个别投诉人群多、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投诉项目,制定专项质量投诉处理方案,采取专人跟踪、应急值守、敦促整改等方式有效化解群众矛盾。全年处理质量投诉46起,投诉处理率100%,未出现因质量投诉处理不当引起的群访、集访。 积极引导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提高我县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丰都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丰都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工程、重庆市三峡库区水利防灾物资调度中心等项目采用叠合板、钢筋桁架楼承板、预制柱、钢管柱、ALC条板等施工技术,共计建筑面积12.4万平方米,大大的提高了构件成型质量和标准化施工管理水平。 加强工程监理行业管理。落实监理机构差别化管理,推定监督管理等级。坚持每季度举行一次监理例会,及时对监督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解决,敦促各项目监理机构在人员配备、到岗履职、质量行为、监理资料等方面问题限期整改。严格督促企业落实监理工作“十不准”规定,动态掌握监理企业履职情况,强化了施工现场监理企业及人员责任落实。 加大预拌商品混凝土(砂浆)企业的生产和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力度。严格执行预拌商品混凝土(砂浆)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督促企业内设试验室在能力核定范围内工作,建立以试验室为核心的全过程质量监管,严格执行商品混凝土(砂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机制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机制,促进预拌商品混凝土(砂浆)质量和安全生产明显提升。加大预拌商品混凝土(砂浆)施工现场环节抽检频次,全年混凝土抽样58组,严格执行商品混凝土(砂浆)交验货记录制度,并对商品混凝土(砂浆)企业进行质量安全年度考核,商品混凝土(砂浆)质量和安全生产得到保证。 加大建筑材料巡查抽检力度,全年原材料抽样64组(不含混凝土),增加施工现场监督抽检频次,保证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可信度,提升监督抽检对检测机构及施工单位材料检测的约束力和震慑力,确保建筑材料使用安全。 积极主动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大大缩短办理时间,主动服务、靠前服务,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受到服务对象广泛好评。 1.3.2本年度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成效 全县建设工程质量总体处于受控状态,质量水平稳中有升,全年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全年共组织各类专项质量检查4次,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检查11次,现场建筑材料监督抽查6组,其中出现不合格材料0组,对存在的质量问题共下发质量问题整改书和质量问题督办书41份,并督促各参建单位及时整改回复。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
填表人: 曾幸琼 联系电话:13330386111 报送日期:2025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