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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重庆市丰都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年度报告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000739811127Q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3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丰都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丰都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依法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 受理消费者投诉并进行调查、调解 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反映相关情况、提出建议 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参与商品和服务质量等监督检查和测定 | |||
住所 |
重庆市丰都县三合镇平都大道 | |||
法定代表人 |
王勋 | |||
开办资金 |
1.5(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69 |
2.76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
4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登记变化。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完善投诉处理机制 处理消费投诉449件,调解成功率达97.45%,及时办结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281万元经济损失,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356人次。 二、组织开展315活动 一是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消委会及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为成员的“3·15”活动领导小组。各所、消委分会成立工作机构;二是印发《2023年“3·15”宣传活动方案》(丰消委发〔2023〕1号),并召开部署会议对活动具体内容进一步讨论细化。3月15日在丰都朝华文化广场开展“3·15”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现场受理解决投诉3件。 三、发布消费提示警示 发布消费提示警示10条,一是联合四川省南充市消委会联合发布丰都“庙会”消费提示;二是联合南充、达州、渝北、万州、开州、城口七地消委会联合发布端午节消费提示;三是联合遂宁、南充、潼南、铜梁、合川、渝北联合发布茶叶过度包装消费提示;四是联合万州、达州、开州、城口、南充、渝北发布暑期旅游消费提示;五是针对消费高峰时间发布618、双11、双12等6条消费提示警示。 四、编辑消费典型案例 今年2月参加“川渝消委组织2022年度优秀消费维权案例评选活动”,“16岁少年冲动文身后悔,消委会调解获补偿5000元”消费维权典型案例荣获三等奖,被中消协纳入《全国消协组织投诉调解案例精选》。精心挑选8件涉及商品合法性、案件典型性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典型案例分析编辑上报。 五、开展医疗消费体察 2023年3月7日,组织30名消费者代表及媒体记者对丰都县铭仁口腔医院进行消费体察活动。通过实地体察、汇总分析体察表、评价体察结果4个主要环节,消费者提出建议和意见。 六、开展法制教育体察 2023年3月14日前往丰都县栗子乡中心小学校开展了以“助推乡村振兴,提振消费信心”为主题的车载便民法庭消费教育体察进农村活动。一是进行“车载便民法庭”宣传,为200余名学生及村民带来了一场“视听”盛宴,现场答疑村民“车载便民法庭”方便程度、司法公正等问题10余人次;二是围绕食品安全、会销陷阱、中国消费者协会的职能职责等进行详细讲解。开展现场消费咨询3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 七、联合推进溯源治理 一是联合县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建立丰都县消费纠纷诉源治理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丰法〔2023〕37号)建立健全预防、化解消费纠纷的协作工作机制;二是联合县人民法院针对16名消费者开展2次诉前调解。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填表人: 王勋 联系电话:13983446888 报送日期:2024年03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