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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丰都县许明寺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年度报告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30691232686P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3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丰都县许明寺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丰都县许明寺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服务。主要承担失业人员就业培训、职业介绍、就业创业指导、就业再就业小额贷款推荐审核等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服务以及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其他方面的服务工作。 | |||
住所 |
丰都县许明寺镇佳苑社区居委3组 | |||
法定代表人 |
徐炳进 | |||
开办资金 |
3.16(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 |||
举办单位 |
丰都县许明寺镇人民政府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6 |
2.6 | |||
网上名称 |
丰都县许明寺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公益 |
从业人数 |
3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本单位2023年度登记事项无变化,无需办理变更登记。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就业创业工作 1、狠抓城镇新增就业工作。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严格执行就业和失业的登记程序,2023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目标185人,完成227人,完成率12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目标59,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目标44,均完成100%。 2、高度重视就业创业工作。按照就业创业的总体要求,科学制定就业帮扶方案,明确帮扶目标,落实专人负责就业工作,确保各项就业帮扶措施取得成效。职业指导人数目标任务300人,职业介绍成功人数目标85人,任务目标全部超额完成;职业技能培训任务100人,完成培训117人;储备培训人数目标任务3人,完成1人;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180万元,已完成贷款90万元;鲁渝劳务协作目标21人,其中脱贫人口就业人数13人,转移山东务工3人,完成目标27人,完成率128%;人力资源信息库更新目标任务11727人,更新完成11727人。针对未就业人员,我镇及时发布招工信息,引导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帮扶有就业需求的农村劳动力能尽快实现就业,对符合条件的落实相关扶持政策。 3、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大力开展就业创业培训,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开展培训质量提升活动,三峡技校、鲁渝技能培训到我镇分别开展了电子装配、照料老人、火锅培训等特色技能培训,共计培训117人。扶持助推全民创业,加强创业载体建设,强化创业贷款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就业创业工作的良好氛围。抓好各项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全年780余人享受跨区域交通补贴,发放补贴金额10.145万元;根据2023年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要求,我镇利用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会等开展线下招聘活动;积极做好2023年“渝创渝新”创业大赛,推荐参赛人员3人。 4、全力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技能提升计划、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等项目,2023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困难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重点人群就业率均为100%; 二、社会保障工作 1、完成历年以来的特殊人群参加养老保险工作,对符合条件人员坚决不漏一人,确保应参尽保。 2、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和待遇支付工作。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全面落实社会保险费征缴制度。大力提高农民工参保率,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其中可动员参保人群完成率45%,其中低保、特困、重度残疾等特殊人口参保率达100%。 3、大力开展死亡冒领追缴工作,目前已完成追缴工作。 4、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工作和电子医保卡推广工作。根据市、县文件要求,通过宣传、发动,我镇2023年城乡合作医疗参保缴费工作有序进行,我镇整体医保参保率完成97%,低保、特困、脱贫人员等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完成100%。 5、强化社会保险基金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加强宣传社会保险,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管理办法,规范社会保险经办各环节行为;严格审核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严格执行基金支付程序。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现场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多角度探索有效监管模式。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网络监管,发挥社会保险基金综合管理平台作用。加大社保稽核力度,对超过时限未进行生存认证人员进行养老金停发,严肃查处欺诈、套取社会保险基金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实现参保登记、缴费、待遇支付全过程信息化办理。加强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管理,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三、劳动保障监督工作 1、积极做好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健全和完善劳动关系,加强劳动用工备案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以农民工为重点,大力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约质量,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按照“一金三制”总体要求,开展劳动用工、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检查,保障农民工工资无拖欠。我镇全年无一例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发生。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填表人: 庹勇 联系电话:18883002235 报送日期:2024年0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