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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丰都县双路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年度报告书

日期:2024-04-0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306608726807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3  年度)

丰都县双路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丰都县双路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依法执法,确保执法公平、公正。根据授权或委托,承担辖区范围内集中行使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

丰都县双路镇双路村二组

法定代表人

赵天安

开办资金

7.3(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丰都县双路镇人民政府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3

7.3

网上名称

丰都县双路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6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2020年12月对单位法人进行了变更登记。

2023年双路镇综合行政执法岗在双路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县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全面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综合行政执法岗按照(丰都府办〔2023〕96号)《丰都县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任务清单(2023年)》的通知》、(丰都府发〔2023〕11号)《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丰都县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丰都府告[〔2023〕104号)《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执法权的公告》目标要求,完成如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提高意识。 1、强化思想教育学习。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领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时刻与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 2、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由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部署、研究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成立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和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行政执法岗、应急管理岗、平安建设岗、司法所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3、注重成效,落实责任。明确工作职能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具体到人,使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身上有责任的局面。 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加强业务学习和管理。 按照县司法局的要求,全体执法人民参加全国执法人员网络培训,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按时报名参加《法制教育网》的学习,按要求参加司法局组织的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执法+监督数字应用系统操作使用培训;今年新办执法证3人,到期换证2人;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执法氛围,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利用网络、宣传车、广告标语、横幅等多种途径大力开展执法宣传工作,召开座谈会2次、召开院坝会15余次,实地走访群众2500人次,走访企业30余家,群众知晓率得到了很大提高。 3、增强执法监管,确保工作成效。一是配合县城市管理局,清理马鞍山居民点的违规占道,乱堆乱放,违法搭建,增设消防设施,规范管、线等工作。二是行政执法岗、规划环保岗、农业产业岗联合对我镇辖区重点企业、畜禽养殖场(户)、饮用水源地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重点企业3家,畜禽养殖场(户)14家,饮用水源地3处。对发现的问题出具《限期整改通知书》6家,责令限期整改三是实地核查久桓弘廷私自占用消防通道,安装防盗网,破坏绿化带,共计27家,并出具限期整改通知书,拆除久桓弘廷、贵博翡翠湾、金科违法建设23户,建筑面积1320㎡;四是规范市政秩序每天巡查街道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共整治建筑工地材料占道8起,占道广告宣传3起,乱摆摊设点24处,保证人行道路无占道经营、占道停车;五是行政执法岗和应急管理岗每月对辖区内的易燃易爆销售点和存放点进行巡查,巡查中发现问题,出具整改书并进行处罚,全年共罚款5起,1900元。六是和规环保岗联合成立专项行动小组,对垃圾焚烧、秸秆燃烧、露天烧烤、施工扬尘行为执法检查,依法制止大气污染行为;各村(居)通过村民大会、村村响、宣传车、发现一处立即整改一处的方式,共计巡查发现秸秆焚烧、生活垃圾焚烧73起,利用村规民约处罚14起,说服教育59起。七是对辖区内的重点餐饮企业、食品药品店进行了专项检查,对食品药品店的过期食品药品进行收缴处理;严格要求餐饮企业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和操作规范,严禁采购、加工、使用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假冒伪劣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原料,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八是针对辖区内的水果店、杂货店、修理店、棋牌室等31家进行登记,办理了营业执照。九是和新丰书院建设岗一起对辖区内的古建筑和九重天旅游景区的日常检查。十是根据市、县政府的要求,对执法+监督数字应用系统进行了操作使用,截至12月29日,已在执法+监督数字应用系统测试完成日常巡查15件,办理简易程序案件2件,办理普通程序案件2件。 三、通过自检,2023年度,本所资金无大幅度变化;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出租、出借印章行为;无其他需要报告和审查的事项。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陈小红  联系电话:15923654299 报送日期:2024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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