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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重庆市丰都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年度报告书

日期:2023-05-0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000739811127Q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2  年度)

重庆市丰都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丰都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依法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受理消费者投诉并进行调查、调解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反映相关情况、提出建议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参与商品和服务质量等监督检查和测定

重庆市丰都县三合镇平都大道

法定代表人

王勋

开办资金

1.5(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56

4.62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4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本单位2022年度登记事项无变化,无需办理变更登记。

一、建立投诉分析机制,职能职责得到进一步强化今年来,我委牢牢树立牢记宗旨,心系群众,服务消费者的工作理念,建立投诉分析机制,多渠道全方面加强消费纠纷调解处理力度,努力提升消费纠纷调解工作成效。2022年受理消费投诉470件,调解成功446件,调解成功率为94.8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3万元。在所有投诉问题中,质量问题占46.38%,其他问题占12.98%,合同问题占11.06%,售后服务问题占11.06%,价格问题占5.32%,计量问题占3.40%,安全问题占3.19%,假冒问题占3.19%,虚假宣传问题占2.98%,人格尊严问题占0.43%。产品质量、其他和合同问题仍是引发投诉的主要原因,占投诉总量的70%以上。 二、组织开展315活动,全方位贯彻消费公平理念 3月初,我委按照市消委会的统一部署,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支持下,第一时间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分工责任,确定实施步骤。组织县法院、司法局、卫计委、消防大队、发改委、自来水公司等45家单位在丰都县朝华公园开展主题为守护安全,畅通消费的大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现场宣传咨询活动。活动现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平台上执法人员现场出示假冒伪劣商品,为消费者详细讲解怎么识假、辨假、打假。活动现场,各咨询平台发放了各类宣传资料20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0人次,现场受理3件投诉,并一一解决。此项活动得到了领导的认可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今年的315消费维权和宣传纪念活动,突显了全心全意服务消费者的宗旨,全方位贯彻了共促消费公平的理念。一是领导重视,形成合力。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消费维权工作,为切实开展好315消费维权和宣传纪念活动,主要领导亲自过问315活动,在人力、物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充足保障。二是重拳出击,壮大声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县消委会的配合下,以315为契机,重拳出击,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假冒伪劣行为,有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开展打击假冒伪劣专项整治活动,组织了9场次,共出动车辆13台次,参加人数147人次,大大净化消费环境。 三、发布消费提示警示,推动消费隐患彻底性消除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工作中,针对消费者投诉较多,消费者容易上当受骗的案件进行讨论分析,形成消费提示警示,避免消费者在购物或接受服务中遭受不必要的损失。今年我委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共计2条,其中我委联合四川省南充市联合发布中秋节月饼消费提示警示消费者选择正规渠道购买、拒绝产品过度包装、适量食用合理保存、保留证据方便维权。联合发布双11消费提示警示消费者假促销真忽悠、理性消费勿贪,真网红假产品、粉丝跟从勿盲,谨防诈骗风险、陌生电话勿信,留存交易证据、依法维权勿怕。 四、编辑消费典型案例,剖析核心问题全方位解读 我委严格按照市消委会安排部署,认真梳理上半年投诉情况,精心挑选4件涉及商品时效性、合法性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典型案例分析上报。我委准备着手将16岁少年冲动文身后悔,消委会调解获补偿5000元典型案例纳入川渝地区典型案例评选。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例,对难以判明消费者是不是未成年人的,经营者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该案中经营者在未核实消费者真实年龄、未经消费者父母同意、未在经营场所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情况下,仅凭其消费者自称是成年人,就为其提供有偿文身服务,存在重大过错,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五、开展消费体察活动,引导企业面貌整体性提升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的积极作用,广泛宣传2022年共促消费公平年主题,促进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一是3月11日,我委组织30余名消费者代表以及新闻媒体记者,走进永辉超市丰都店开展消费代表进商超消费体察活动。当天,我委向永辉超市丰都店赠送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维权知识手册》各100本;二是10月10日,我委组织20名消费者代表及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重庆民全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开展机动车检测消费体察活动。活动组织召开了机动车检测消费体察座谈会、实地观摩机动车检测线路、听取传达了消费者意见和建议、向企业和消费者发放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维权知识手册》30余本。消费体察活动深入宣传了2022年共促消费公平消费者维权主题,引导消费者树立质量意识,品牌意识,安心消费、放心消费,同时推动企业加强经营自律管理,增强企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六、规划明年重点工作,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 (一)持续做好投诉受理工作。持续做好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努力提高受理投诉工作水平和成效。一是千方百计创造条件,方便消费者投诉,努力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二是重点做好农村消费者投诉受理调解工作,帮助农村消费者排忧解难;三是抓住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调解;四是对重大投诉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查处并曝光。 (二)大力开展消费教育活动。针对学生消费、农村消费、老年消费、网络消费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教育系列活动,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等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融合消费教育宣传,围绕主题开展宣传。发挥年主题在消费维权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意义,在全社会营造消费维权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消费警示发布频率。就重大的消费事项发布消费警示是消费者组织为加强消费者事前预警防范,提醒消费者对不良商品和服务的注意,以减少消费者人身、财产和精神损害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委将积极对接县融媒体中心,加大消费警示发布频率,减少消费纠纷的发生。 (四)参与消费领域监督检查。根据消费者投诉提供案源,主动配合参与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特别关注食品安全,农资产品,确保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五)探索支持集体诉讼工作。我委将从消费者反映最强烈、权益最容易受到侵害的领域入手,包括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品、商品房、金融等领域。围绕市消委会下达的工作目标,积极探索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争取零的突破。 (六)创新走出去,办到底行动。实行疑难投诉上门解决机制,一是针对消费者投诉事实清楚,但消费者因势单力薄收集证据不足,我委将上门调查取证,合理合法维护消费者权益;二是企业在面对消费者无理无据胡搅蛮缠投诉无法解决的情况下,我委将上门劝导消费者,对消费者进行普法教育,为企业排忧解难,共促消费公平。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无。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无。

填表人: 王勋  联系电话:13983446888  报送日期:2023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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