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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丰都县革命烈士纪念馆年度报告书

日期:2021-04-2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30573428282A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0  年度)

  

  

  

  

  

  

单 位 名   称

丰都县革命烈士纪念馆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丰都县革命烈士纪念馆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褒扬烈士,教育群众。 负责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负责烈士安葬和烈士褒扬、烈士事迹遗物的陈展,承办烈士事迹宣传、讲解和纪念活动组织工作;负责烈士墓园维修管护;制定烈士事迹编纂规划,组织烈士史料的搜集、整理编写工作;组织开展红色旅游。

丰都县新县城RA-8区

法定代表人

代洪彬

开办资金

22.658(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丰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65

7.11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9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本馆原馆长调离并免职,因新的馆长未任命到位,不能申请变更登记。

(一)完成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方案、完成纪念设施修缮维护工作、定期巡查纪念设施的保护工作。

按市局文件要求,完成了全县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方案,计划5年内对全县烈士纪念设施全面完成修缮维护工作;按照提质改造方案,落实资金80余万元,于10月底前完成了纪念馆、社坛镇大堡革命烈士陵园、太平坝乡革命烈士陵园、仙女湖烈士墓、三元镇烈士墓修缮维护工作;每季度巡查烈士纪念设施的清扫保洁等保护工作,落实专人对烈士纪念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健全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水平。  

(二)弘扬英烈精神,持续推进传统爱国主义教育工作。

依托全县现有红色文化资源,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作为全县爱国主义教育主阵地的作用,利用清明、烈士纪念日等重大节假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使传统爱国主义教育形成常态化、科学化、制度化的格局。由于疫情原因,认真组织开展“致敬2020清明祭英烈”网上祭扫活动,通过丰都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看丰都”手机APP等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宣传英烈事迹,引导大家网上祭扫,缅怀先烈。烈士纪念日那天社会各界人士向革命烈士敬献花篮,现场人数约600人。截至目前,据不完全统计今年网上祭扫人数达8万余人。接待参观群众千余人次,其中接待单位(团体)40场次。今年11月中旬,被县委组织部命名为“红色文化现场教育基地”。  

(三)做好烈士英明录的编纂工作、做好烈士纪念设施补充校核采集数据工作、做好零散纪念设施图集校核工作。

认真核对烈士信息档案,多渠道了解烈士事迹,继续做好烈士英明录的编纂工作;加强组织核查纪念设施数据校核工作,全面摸清烈士纪念设施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完善纪念设施面积、形状、图片和地理位置等各类信息,确认填写准确,数据应统尽统,确保统计对象应统尽统、不重不漏,完成烈士纪念设施第三阶段数据采集校核工作。认真做好市局制作零散纪念设施图集资料的校核工作。认真选择图片、编写设施情况介绍。  

(四)深入贯彻推进烈士褒扬纪念的各项政策的宣传工作,做好烈士评定初审核工作。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光荣证>管理办法》宣传工作。健全烈士祭扫礼仪规范,规范烈士亲属异地祭扫政策;维护英烈权益保护工作;严格按照烈士评定审核标准,积极做好烈士评定初审工作。  

(五)挖掘英烈故事,开展英烈精神宣传。

加强对革命实物和资料的收集、整理、编撰、展出和对外宣传推介力度。编撰出版《丰都革命事迹传略》续卷;清明节期间,制作纪念馆VR视频。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5周年、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制作微型短视频两个。在社区、纪念馆展播厅循环播放。

(六)持续开展“英烈精神归故里”活动。

3月底梳理15名省外烈士名单信息传市局褒扬处,通过多家平台为烈士找亲人,为亲人找烈士,挖掘整理烈士们的光荣事迹,将红色精神、革命传统传承下去。  

(七)“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做好纪念馆防护工作。

一是全面消毒,管控严格。组织人员对陵园内进行全面消毒,做好通风工作,要求每名工作人员坚持每天测量体温,做好自己的防护措施并在馆微信群中报送体温数据,做到“日报告”,同时实行闭馆管理,如确需进园祭扫的烈属,同行人数不得超过2人,必须戴好口罩、消毒、测量体温后方可入园,确保祭扫者的生命安全,切实做到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二是加大宣传,增加意识。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孙桂华  联系电话:134***44***  报送日期:2021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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