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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丰都县文物管理所年度报告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30452025890H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0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丰都县文物管理所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丰都县文物管理所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保护文物、展示文物、弘扬历史文化。负责本县文物调查工作;文物征集(购买、捐赠、依法交换等);负责馆藏文物安全、建立藏品档案;协同有关部门打击盗掘、走私、非法经营文物等各种文物犯罪活动;负责文物的收藏、保护、管理、研究、展示、宣传等工作。 | |||||
住所 |
丰都县三合街道商业一路323号附1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屏 | |||||
开办资金 |
228(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17.93 |
130.16 | |||||
网上名称 |
丰都县文物管理所.公益 |
从业人数 |
9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无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落实责任,加强管理,文物安全工作迈出新步伐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县、街道镇、社区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县政府与乡镇政府、乡镇政府与村居、县文旅委与乡镇文化服务中心签订了《2020年度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工作责任和安全主体责任,明确了每一个文物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安全管理人等,确保责任到人、责任到岗。 二是继续落实文物安全巡查工作。通过文物安全巡查平台,开展巡查、监管、督促相关安全责任人履行工作职责,截止12月底,已完成国保3处12个点(每个月巡查一次),市保10处28个点(每个季度巡查一次),县保55处60个点(每个季度巡查一次),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点952处952个点(每半年巡查一次),共完成巡查任务5000余次。 三是创立文物建筑维护告知机制。为确保文物本体安全,促进文物所有权人履行文物保护义务,通过发放告知书的形式,将我县文物建筑(主要指房屋类)的保护管理责任落实到户、到人。 四是完成我县1052处不可移动文物安全责任人名录公告文件起草、名录梳理、核对并上报主管委。 五是配合县安委会、县消防大队、县文旅委联合开展“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回头看”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方案,建立了联合检查组,确保了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 六是完成市对县文物保护责任检查实地评估工作。 七是完成本年度文物安全培训演练工作。 八是配合协助市文物局、县文化执法队、安全科对我县出现的文物违法事件进行现场处理。 九是对我县大型基本项目施工现场加强文物安全巡查以及文物保护宣传。 二、保护为主,扎实推进文物保护项目建设 (一)馆藏文物保护修复项目申报情况 一是完成重庆市丰都县文物管理所馆藏陶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绩效目标申报,修复经费待下拨中; 二是完成馆藏书画修复保护项目现场勘查,现正在编制方案中。 (二)馆藏文物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情况 一是完成重庆市丰都县文管所三峡出土铁器保护修复项目验收;二是完成2019年度馆藏金属文物修复项目采购、待修复文物的移交工作,目前该项目正在实施中;三是完成丰都县文物管理所馆藏重要出土陶器文物保护修复方案编制经市局评审及招标前期准备工作。 (三)文物保护基础性工作 一是完成万寿桥等51处县保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并经县规资局审核,县政府常务会第125次会议同意,现已公布; 二是完成丰都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初步划定,市文物局审核已完成,现待市政府批准公布;三是完成我县县级和部分国保、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牌的采购、制作,目前已全面安装完毕;四是完成文物库房消防设施设备应急改善项目实施及验收;五是完成文物库房设施设备改造项目的实施及验收;六是配合发改委完成《古官山文旅融合基础设施项目》可研报告评审以及文旅委项目办对古官山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内容补充;七是配合小官山古建筑群民俗文化园项目建设;八是配合名山集团做好丰都书院文化课题挖掘、小官山民俗博物馆展陈策划;九是配合主管委完成对汇南墓群招标文件(实施内容部分)修改;十是协助主管委对《重庆市丰都县东作门保护措施工程》、《名山王氏贞节牌坊保护措施工程》评审工作。 (四)文物保护专项工作 一是完成11处丰都革命文物名录、简介,并报重庆市文物局,待公布中;二是完成全县国家级、市级、县级及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基础信息及单体文物录入、专家审核,并形成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三是完成丰都县石窟寺专项调查,共调查12处,其中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8处。 三、大型基本建设项目配合 一是配合创建南天湖国家景区项目范围内的上级不可移动文物核查;二是配合栗子湾抽水蓄能项目可研阶段三大专题审查;三是配合处理三峡库区丰都县高家镇库岸综合整治工程(油坊沟至玉溪段)项目、长江大桥至峡南溪、长江大桥至龙洞湾、兴义镇、湛普镇等库岸综合整治工程、三元陈家沟水库、出水湾风电、五洞岩风电(第三期)、丰万高速铁路等项目红线范围内文物保护工作; 四是配合文旅委起草回复丰都暨龙镇五洞岩至丰都变电站220千伏线路工程的范围内文物调查函; 五是配合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渝宜铁路(重庆至宜昌铁路)资料收集相关工作。 四、其它工作 一是完成单位固定资产年报;二是完成本单位“吃空饷”清理上报; 三是完成本单位职工年度考核、调资工作;四是完成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五是完成本单位人事、工资统计年报; 六是完成本单位每月财务以及明年财政预算评审工作;七是对消落区糖房遗址出露文物现场确认、对庙嘴构件是否为文物进行现场初步认定以及对仁沙镇古墓葬进行现场调查;八是完成县政府对江池镇郎子行宅督查情况的回复以及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关于江池镇文物类(房屋建筑)问题的情况说明;九是完成多功能文物储藏柜项目内所放置2400余件套文物下架归架和文物库房600余件新增出土文物登录总账入账清理工作;十是完成5月19日“中国旅游日”文物保护工作宣传活动展览工作;十一配合完成县上“双晒”活动资料收集及文物展示准备工作;十二是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十三是做好扶贫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配合主管委完成市对县的考核工作(含文物安全公告公示);二是做好夏季汛期文物安全巡查以及全年文物安全巡查; 三是继续做好文物库房清理、上账、建卡工作;四是全力配合完成扶贫验收工作;五是公布一批革命文物名录;六是完成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基础信息和名录录入国家文物局统一网站(属今年7月新增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填表人:付亚玲 联系电话:177********报送日期:2021年0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