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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期数变更

日期:2023-03-06

一、办理要求

1.缴存人选择按月缴存2021-A、2022-A产品,或选择自由缴存2021-A、2022-A产品且通过“银行代扣”方式缴款的,可申请变更缴存期数,变更缴存期数分为增加缴存期数和减少缴存期数,并须重新签订《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

2.缴存人的个人账户须处于正常状态。

3.选择按月缴存2021-A、2022-A产品的,在《缴存使用协议》期内,每个自然年度内可变更一次缴存期数,申请增加缴存期数的,增加缴存期数后的缴存截止时间不得晚于法定退休年龄;申请减少缴存期数的,减少后的缴存期数不得少于24个月;缴存人在《缴存使用协议》满90日内未使用贷款的,还可申请增加一次缴存期数。

4.选择自由缴存2021-A、2022-A产品且通过“银行代扣”方式缴款的,缴存人在银行代扣期内,每个自然年度内可变更一次缴存期数,申请增加缴存期数的,增加缴存期数后的缴存截止时间不得晚于法定退休年龄。

二、受理地点

1.主城区: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

1)渝中办事处(渝中区);

2)九龙坡办事处(九龙坡区、大渡口区、高新区);

3)江北办事处(江北区);

4)渝北办事处(渝北区、两江新区);

5)沙坪坝办事处(沙坪坝区);

6)北碚办事处(北碚区);

7)南岸办事处(南岸区、巴南区);

 2.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三、办结时限

立等即办。

四、办理方式

(一)线上办理。符合缴存期数变更条件的缴存人,可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等线上服务渠道,自主办理缴存期数变更,缴存人无须提供任何材料。

(二)线下办理。缴存人除通过线上服务渠道自助办理缴存期数变更手续外,也可通过临柜方式申请变更,并按以下流程办理:

1.缴存人本人持身份证件原件到办事处(分中心)办理。

2.办事处(分中心)在办理缴存期数变更后,打印《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期数变更回单》一联,加盖业务章后,返给缴存人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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