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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 我县禁捕河流全面禁钓4个月

日期:2024-03-04

执法人员向群众宣传禁钓政策

每年3月至6月是鱼类的集中繁殖季节,记者从县农业农村委获悉,从310时至63024时,长江干流丰都段及其支流在内的20条河流将实施为期4个月的全面禁钓。

在长江支流的龙河和小佛溪河道,农业、公安、海事等执法人员仔细检查天然水域是否有人非法捕捞和违规垂钓,是否存在涉渔三无船舶,并向群众广泛宣传禁钓政策。

“2020年实施的长江十年禁渔计划要求,每年31日至630日,长江干流丰都段及其支流的龙河、渠溪河、碧溪河等20条河流全面禁钓。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白沅艳说。

每年在天然水域实行为期四个月的全面禁钓,是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禁钓期间,农业、公安、海事、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开展执法检查和普法宣传行动,严厉查处违规在天然水域垂钓、捕捞等行为。

违者将没收钓具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将处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刑事责任。禁钓期间,我们将联合公安、海事、市场监管等部门进一步加强禁渔巡查,加大查处力度,请广大市民共同监督长江大保护。白沅艳说。

同时,执法人员提醒,为期四个月的禁钓结束后,市民在天然水域休闲垂钓时也仅限一人一杆,鱼钩钩尖不超过两个;禁止使用视频装置等各类探鱼设备;禁止利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垂钓;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禁止以泥鳅、虾类等水生生物作为饵料进行垂钓;禁止将钓获的渔获物进行交易,有交易行为的将依法处理。市民也可以通过拨打举报电话:023-70619113,向执法部门举报相关违法行为,共同维护水生态环境。(记者 刘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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