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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6661/2025-00012 | [ 发文字号 ] | 湛普府发〔2025〕83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湛普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5-08-06 | [ 发布日期 ] | 2025-08-21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6661/2025-00012 |
[ 发文字号 ] | 湛普府发〔2025〕83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湛普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8-06 |
[ 发布日期 ] | 2025-08-21 |
湛普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平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着力防范社会矛盾纠纷,切实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根据丰都县司法局《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丰都司法发〔2025〕19号)文件精神,从2025年8月起至1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1. 全面排查阶段(即日起至8月31日)
由镇党委政府牵头,组织平安办、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动员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和网格员、法律明白人、志愿者等基层力量,开展拉网式排查,推进网格员“融得进群众”“与群众对得上话”“听得见群众声音”,切实与群众打成一片,提升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发现感知能力。重点对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土地权属、劳资纠纷等常见矛盾进行全面梳理,建立“一户一档”台账,确保排查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盲区。
2. 重点排查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
在全面排查基础上,重点针对时间跨度大、历史积怨深、隐蔽性强、易激化爆发的矛盾纠纷开展专项排查。特别是对涉及因采光、排水、宅基地、建房、卫生、共用通道、灌溉、耕地、动物饲养、征地拆迁、债务纠纷等易激化矛盾,要逐一登记造册,实行“一案一策”管理。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要落实“五包一”管控措施(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矛盾化解、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置)。
3. 滚动排查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建立常态化排查机制,在全面、重点排查基础上每两月组织开展滚动排查,准确发现未纳入视线的矛盾风险、未列管的重点人员,确保所有矛盾纠纷浮出水、大起底。对已化解的矛盾纠纷开展“回头看”,要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等方式及时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
二、建立矛盾纠纷风险研判制度
1. 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对排查发现矛盾纠纷,及时梳理汇总、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根据矛盾纠纷基本情况、风险程度、发展趋势,实行“三色分级”预警。(红色(高风险)由镇主要领导包案;黄色(中风险)由镇驻村领导包案;蓝色(低风险)由村(社区)书记包案)
2. 完善分析研判制度。建立定期形势分析制度,各村(社区)每周,镇政府每半月集中排查一次矛盾纠纷、召开一次矛盾纠纷风险研判会议,对收集、掌握的各种不稳定因素,要认真开展核查,分类进行专题研究,分析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群体、原因、范围、规模、程度等方面内容,加强情况预警,完善应对方案,切实做好处置准备。
3. 建立跟踪回访制度。完善县乡村三级调解案件回访制度,规范对调解处理的矛盾纠纷回访工作机制,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等方式,及时了解矛盾双方当事人满意度,排查可能存在的深层次矛盾纠纷风险隐患,防止矛盾反弹。
4. 对不宜调解或调解不成的矛盾纠纷,要积极引导群众通过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合法渠道解决。对有可能激化或引发“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和信访案件的矛盾纠纷,要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及时报告党委、政法和有关部门。
5. 加强复盘倒查。在排查化解过程中,定期分析湛普镇矛盾类矛盾纠纷的主要特点、易发多发领域,既定性分类,也定量分析;梳理存在哪些重点难点问题,哪些可以就地化解、哪些需要集中攻坚、哪些可能上行外溢。对由矛盾纠纷引发的具体案例要及时研究剖析、复盘倒查,深入分析事件成因规律,反思不足、补齐短板、健全制度,多角度多方位促进矛盾纠纷标本兼治。
6. 强化应急处置能力。组建由政法干警、专业调解员、心理咨询师等组成的应急处置队伍,配备必要的处置装备。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稳控处置。
三、建立定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报送制度
各村(社区)要建立定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报送制度,自8月起,每月25日前将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汇总后,填写“矛盾纠纷排查研判情况统计表”,报镇司法所、平安办。司法所、平安办汇总后报县委平安办、县司法局。重大复杂、典型和跨地区、跨部门的矛盾纠纷可另附文字详细说明。实行重大矛盾纠纷信息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大事快报、无事零报告制度,决不能迟报、漏报、瞒报。12月2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报告。
各村(社区)要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重点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配合做好涉劳动就业和工资拖欠纠纷、征地拆迁类纠纷、非法集资类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经济建设领域矛盾纠纷,护航湛普高质量发展。同时,各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请及时收集汇总涉企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情况报送镇司法所。
附件:矛盾纠纷排查研判情况表
丰都县湛普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