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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50N/2023-00877 | [ 发文字号 ] | 湛普府发〔2022〕12号 |
[ 主题分类 ] | 科技、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湛普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2-02-24 | [ 发布日期 ] | 2022-03-01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50N/2023-00877 |
[ 发文字号 ] | 湛普府发〔2022〕12号 |
[ 主题分类 ] | 科技、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湛普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2-24 |
[ 发布日期 ] | 2022-03-01 |
丰都县湛普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办2022年春季巾帼夜校培训班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镇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县“三会”精神,继续做好“巾帼夜校”助推全民艺术普及工作,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提升我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按照《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做好巾帼夜校2022年春季培训工作的通知》(丰文旅委发[2022]5号)文件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办2022年“巾帼夜校”春季培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办班级
巾帼夜校书法培训班
巾帼夜校广场舞培训班
二、招生要求
(一)招生范围:本辖区内企事业职工、村社干部,广大村民
(二)招生人数:书法培训班招学员20人,广场舞培训班招收学员30人。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请辖区内有意愿参加“巾帼”夜校培训的企事业职工、村社干部,广大村民于3月1日前持有效身份证到政府二楼文化服务中心办公室冉丽玲处报名。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广场舞培训班于每周一和周四(下雨天除外)晚上7:00-8:30分,在移民广场开展培训;书法培训班于每周四下午4:00-5:00在政府一楼司法调觖室开展培训。
五、聘请教师
聘请辖区内具有一定广场舞基础并且热爱公益事业的居民为广场舞培训教师,在中心学校聘请具有教师资格证并且有一定知名度的书法教师为巾帼夜校书法培训教师。
六、教师报酬
广场舞培训教师报酬按照每节课50元标准补助,书法培训教师报酬按照每节课150元标准补助,春季培训班培训结束后,由县文化馆按照中央巾帼夜校专项补助资金标准统一打款到培训教师银行卡。
七、教师报酬资金来源
教师报酬资金来源于中央专项资金。
八、相关要求
1.请参加“巾帼夜校”所有学员自觉遵守学员守册,请学员妥善安排好工作,遵守纪律,按时培训;
2.“巾帼夜校”为公益性活动,学员免费参学,但部分学习用具、服装等需由学员自行购买;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思想健康、热爱艺术;
4.报名时请认真阅读《免费开放办法》,务必遵守“巾帼夜校”《学员守册》及相关纪律要求,服从老师管理。
5.上课期间注意安全,出了一切完全事故一律自行负责;
6.实行请销假制度,所有学员,有事不能按时参学的,请提前向培训老师书面请假,无故不参加学习超过3课时,则取消此次培训资格。
丰都县湛普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