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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5430/2020-0017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许明寺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01-13 [ 发布日期 ] 2020-01-13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5430/2020-0017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许明寺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1-13
[ 发布日期 ] 2020-01-13

关于印发《许明寺镇生活垃圾分类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9〕82号)、《丰都县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工作通知〔2019〕1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美丽中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市、县关于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部署,坚持依法治理、科学实施、注重创新,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高质量、高效率、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范围

许明寺镇机关事业单位、佳苑居委社区。

三、主要目标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努力做到应分尽分、应收尽收,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长效化机制。2019年底前,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主要实现“三个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

四、分类标准

按照“干湿分离”原则和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分类”要求进行分类。

(一)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二)易腐垃圾(湿垃圾)。包括党政机关产生的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餐厨垃圾,单位内枯枝落叶和修剪产生的园林垃圾等。

(三)可回收物。

1.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包括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

2.其他可回收物。包括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金属,废玻璃等。

(四)其他垃圾。包括卫生纸、餐巾纸、烟头、果皮果壳等不可回收垃圾。

五、投放收运

(一)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做到标识明显。要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将可回收垃圾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渠道。涉密废旧文件资料,按照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废弃电子类产品,符合保密规定和要求后履行资产处置程序,交由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

(二)设置专门密闭容器单独投放、收存易腐垃圾,明确

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物。严禁自行处理餐厨垃圾,避免流入非法处理渠道造成危害。

(三)其他生活垃圾按现有收存体系运行。要继续推进生活垃圾前端收集点整治,做到密闭收存;推行运输队伍专业化,严格车辆密闭运输,确保运行规范,避免环境污染。由现有达标处理设施(垃圾卫生填埋场或垃圾焚烧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在全镇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建成之前,联系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收运、利用及处置;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成后,在镇环保部门监督指导下,通过规范渠道进行收运处置。

六、设施配置(约需资金1.898万元)

设置有害垃圾桶、可回收垃圾桶、易腐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各120L规格13组(13组×4个×195元= 1.014万元)。放置地点分别为:许明寺场镇建成区(分别设置于佳苑居委、福利院、计生服务站、文化站、幼儿园岔路口、老计生办、人行桥头、石盘滩居委会),中学、小学、幼儿园、派出所、镇政府各1个。

两分类垃圾桶13个(13×680元=0.884万元),放置地点分别为各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区域、公共场所:镇政府3个、中学2个、幼儿园3个、农商行、邮储银行、派出所、供水站、福利院各1个。

七、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上成立以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站办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政办、规建环办负责具体工作。

(二)营造良好氛围

从节约能源资源、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生态道德意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鼓励低碳消费、绿色办公、节约用餐,杜绝过度包装,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监督考核

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监督考核内容,由镇规建环办进行监督、考核,对未按要求对垃圾分类的村居及个人纳入工作考核通报,并作为年底考核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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