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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5430/2018-0005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应急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许明寺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18-11-22 | [ 发布日期 ] | 2018-11-22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5430/2018-0005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应急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许明寺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8-11-22 |
[ 发布日期 ] | 2018-11-22 |
许明寺镇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灾方案
一、地质灾害点的分布
我镇的地质灾害点有4个:分别为坪桥村2社(寨坡脚)、坪桥村6社(桃子园)、隆家沟村3社(曾家沟)、培观村2社(大地榜)。
二、灾害点威胁的对象及范围
1、对象:该区域的人员、牲畜、房屋、财产及土地;
2、范围:全镇受威胁的对象有14户,51人,46间房屋,房屋面积约1840㎡。
(1)坪桥村2组(寨坡脚)地质滑坡,目前涉及1户4人3间住房,房屋面积约120㎡;
(2)坪桥村6组(桃子园)地质滑坡,目前涉及1户4人4间住房,房屋面积约160㎡;
(3)隆家沟村3社(曾家沟)地质滑坡,目前涉及10户35人31间住房,房屋面积约1240㎡;
(4)培观村2社(大地榜)地质滑坡,目前涉及2户8人8间住房,房屋面积约320㎡;
(5)其它4个村(居)组也还存在有不同程度的零星的地质灾害险情。
三、重点防灾期
根据上级规定为每年的5月至10月。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是加大群测群防监测的力度。
二是动员受威胁农户及早实施搬迁避让。
五、防灾及监测责任人
各村(居)委主任为监测负责人,地质灾害点的居民小组组长为具体监测责任人,镇人民政府负督查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