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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682N/2025-00018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劳动、人事、监察 | [ 体裁分类 ] | 人员招录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5-08-01 | [ 发布日期 ] | 2025-0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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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劳动、人事、监察 |
[ 体裁分类 ] | 人员招录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8-01 |
[ 发布日期 ] | 2025-08-04 |
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7个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万名大学生基层就业支持行动方案>的通知》(渝人社〔2025〕152号)文件精神,(丰就发〔2025〕9号)文件要求,结合县人力社保局职能职责和实际情况,为更好的开展工作,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安置对象。主要用于安置2025年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岗位设置。主要从事基层就业服务协管等工作。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能够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4.有较强的规矩意识,能够认可并自觉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就业服务协管3名。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2025年8月1 日至2025年8月29日在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现场报名,并进行初步资格审查。
2.携带资料。报名人员需填写《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一式二份),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须有增减页、户主和本人页),2寸免冠近照3张;
(2)学历、学位等证书。
(二)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察、体检、公示。
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根据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四、公益性岗位待遇
岗位待遇参照全日制公益性岗位补贴,另提供工作餐,单位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个人负担部分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23—70688006
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