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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19-04-16 | [ 发布日期 ] | 2019-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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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9-04-16 |
[ 发布日期 ] | 2019-04-16 |
关于印发《兴龙镇山坪塘运行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镇级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兴龙镇山坪塘运行安全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9日
兴龙镇山坪塘运行安全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节 编制目的
近年来,非汛期水库溃坝事故时有发生,目前,山坪塘的管理也非常重要,我镇水利工程建设任务相对繁重,重建轻管思想依然存在,水利工程运行安全压力巨大,为深刻吸取全国部分地区水库溃坝事故教训,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山坪塘正常运行,给各级水利工程运行安全领导机构提供决策、协调和抢险救灾科学依据。
第二节 编制依据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综合利用水库调度通则》、《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条则》、《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重庆市自然灾害处置办法》、《水库管理通则》、《重庆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文件应急方案》等有关文件规定编制。
第三节 编制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常备无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认真落实执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水库运行安全工作分级部门负责制、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负责制,全面调动全社会力量投入监管、抢险工作,做到全面部署,精心安排,保证重点,充分准备,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务大局,有效防止和杜绝水库溃坝事故,力争实现水利安全生产零事故、零死亡“双零”目标,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利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基础。
全镇山坪塘口。预案由镇人民政府审批后方可启动实施。
第二章 工程概况
第一节 各村山坪塘工程基本情况
我镇的山坪塘共110口,其中,黎明居委12口,先锋村15口,铺子村18口,十字口村31口,春花山村14口,大岩树村20口。我镇山坪塘大部分年久失修,受地理位置影响,山坪塘主要防洪对象正是山坪塘下游区域,涉及公路、居民、房屋、田地。我镇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湿热多雨但日控分布不匀,经流变化极大。在主汛期(4—7月)多发生而降雨,后汛期(7—9月)多发生强热带风暴,易形成危害极大的暴雨。非汛期山坪塘蓄水安全亦面临严峻考验。
第二节 山坪塘质量监测及预报调度
全镇各个山坪塘工程,其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由镇政府行文,其中,落实了山坪塘管理的三个责任人即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管护责任人。相关责任人负责观测相应山坪塘的水位及坝体质量,随时观测汇报水位、坝体质量,根据水位、坝体质量汇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由镇防汛抗旱指挥指挥调度。
第三章 应急组织保障
第一节 应急指挥机构及分工
针对全镇各类水利工程,镇政府成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负责汛期及非汛期各水利工程的安全事故抢险,防灾减灾及灾后恢复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在保障工作全面、有序开展的同时,各负其责,各领导成员分工如下:
组 长:郝思韵(镇人民政府镇长:全面负责指挥汛期及非汛期水利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抢险工作)。
副组长:曾自力(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负责物资、食品、通讯、电力、治安、交通、医疗卫生、宣传、车辆调度等后勤工作)。
敖玉松(镇人民政府宣传委员,负责应急抢险队的组建、现场指挥,落实汛期及非汛期水利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方案的实施)。
成 员:陶世斌(财政所所长:负责非汛期水库安全事故应急抢险资金、经费落实,监督管理资金使用)。
余世琦(党政办主任,负责信息的搜集及报道)。
付廷昌(安监办主任,负责安全监测及抢险工作)。
杨 雪(经济发展办主任:负责工程,灾区项目编制立项工作)。
秦 梅(民政办主任:负责救灾物资筹备,灾民救济工作)。
湛 军(乡水利工程管理所副所长:负责水位、气象水工观测和抢险技术指导工作)。
李小梅 农服中心主任
周 辉(乡村建环保站负责人:负责地质灾害点安全监测,灾区灾后规划,建设工作)。
孙兴文(司法所所长:负责纠纷的调解)。
湛柏林(派出所片区负责人:负责非汛期水库安全事故应急抢险安全保卫工作)。
隆维东(卫生院院长:负责组织非汛期水库安全事故应急抢险医疗卫生工作和灾后防病治病工作)。
各山坪塘责任人,负责汛期及非汛期水利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日常工作及现场抢险人员住、吃等后勤工作。
第二节 信息传递和报告
水利工程信息传送:
山坪塘三个责任人→村防汛抗旱领导小组→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安委办→县人民政府→上一级人民政府。
经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方案后,上报县政府安委办。县政府安委办汇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由乡应急指挥部具体实施。信息传递方式用有线电话、移动电话等形式。
第三节 决策的制定与执行
决策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决定,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具体实行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实施。
第四节 抢险队伍
专业抢险队伍由镇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组建,共23人。由付廷昌同志负责。
群众抢险队伍由各水利工程所在村或水利工程跨村的村委组建,群众抢险队伍具体人数及抢险范围:
黎明居委13人、先锋村13人、铺子村15人、十字口村15人、春花山村13人、大岩树村13人。共82人组成,负责各水利工程下游抢险,分别由各村(居委)村(居委)主任负责组织。
第五节 抢险物资准备
抢险物资储备有编织袋0.0 3万条,草袋0.0 5万条,麻袋0.005万条,编织布0.003万平方米,铅丝0.003吨,桩柱0.3立方米,块石0.003万立方米,砂石料0.03万立方米。
第四章 应急响应
第一节 预警级别及传送
按照《预案》的原则规定,结合特征水位和大坝情况明确水库险情,汛情预警级别的具体标准,预警级别的上报,渠道,时限,按照险情,险情的严重性和案急程度上分为一般(4级),轻重(3级)严重(2级)特别严重(1级),依次以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第二节 分级响应程序
水利工程发生险情和事故后由水利工程下游所在村的村委会主任以鸣锣或拉动手摇警报器的方式联络通报下游人民在10分钟内按转移路线撤离到安全地点。
第三节 群众、物质转移安置
受威胁群众的疏散撤离由联络人组织搜救队员到该地区的最高点安置。镇社事办负责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
第五章 后勤处置
第一节 善后处置
在借助社会力量救助的基础上,社事办积极组织生活物资的供应,发放基本生活费。国土部门、村建部门结受灾的重建认真规划。认真抓好灾后重建家园工作,修复灾区被毁的基础设施。
第二节 灾后上报
灾后上报统计由社事办和水利工程管理所共同核实。统计灾区的灾情。报上级主管部门,不许虚报、瞒报、伪造、篡改上报标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节 安全管理责任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事故或灾情发生后抢险不力的,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拒不执行本方案的,违抗指令的,造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节 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镇水利工程管理所负责解释
第三节 生效实施
本《预案》经镇应急指挥部决定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