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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230711625437G/2026-00020 | [ 发文字号 ] | 无 |
| [ 主题分类 ] | 人事工作 | [ 体裁分类 ] | 人事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十直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7-10 | [ 发布日期 ] | 2026-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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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十直镇人民政府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7-10 |
| [ 发布日期 ] | 2026-07-10 |
丰都县十直镇人民政府关于人社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自主报名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岗位名称、岗位数量及待遇
岗位名称和岗位数量:
安全协管员1名;农业协管岗1名;民政协管员2名;基层治理协管员1名;信访信息协管员1名。
待遇:月工资2200元。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1.登记失业的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35岁以下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类别(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退役军人;登记失业的残疾人;登记失业的脱贫人口、防返贫监测对象;登记失业的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登记失业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退捕渔民;登记失业1年以上人员),且未在我市参加过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重庆籍户口,其中,十直镇户籍优先;
4.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5.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电脑操作,会使用Office、WPS等办公软件;
6.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以下人员不能参与应聘:
1.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被人民法院纳入的失信被执行人;
4.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0日,7月13日,7月14日(9:00-12:00,14:00-17:30);
2.所需材料:报名时须持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方式:符合条件人员,携报名所需资料到重庆市虹存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劳务派遣部(县就业和人才中心三楼)现场报名;
4.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法律法规常识和综合应变能力,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察、体检、公示: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根据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十直镇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和社区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
考察合格者,由重庆市虹存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劳务派遣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用人单位缴纳五险,薪酬待遇、作息时间等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等。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代老师 13527554656
本公告由十直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