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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56XJ/2021-00109 | [ 发文字号 ] | 三元委发〔2021〕134号 |
[ 主题分类 ] | 疫情防控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三元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1-12-25 | [ 发布日期 ] | 2021-12-31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56XJ/2021-00109 |
[ 发文字号 ] | 三元委发〔2021〕134号 |
[ 主题分类 ] | 疫情防控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三元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12-25 |
[ 发布日期 ] | 2021-12-31 |
中共丰都县三元镇委员会 丰都县三元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元镇今冬明春特别是“两节一会”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
《三元镇今冬明春特别是“两节一会”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经镇党委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村(居)两委、镇级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中共丰都县三元镇委员会
丰都县三元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人员流动性增加,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加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近期我国将举行北京冬奥会等重大活动,我县将召开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政协会,疫情防控任务艰巨繁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12月7日中、市、县“两节一会”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县疫情防控调度会精神,确保全镇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平安、健康的元旦春节,以优异成绩庆祝北京冬奥会及县两会召开,现就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坚持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强化疫情源头管控、强化多渠道监测预警、强化重点人员、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疫情防控、强化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最大限度可控防控局面,为县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政协会胜利召开提供坚强保障,为三元镇人民群众度过健康平安祥和的元旦春节提供坚强保障。
二、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组织机构
(一)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组织领导。调整充实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全体党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镇级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定期会商疫情防控,全面协调指挥疫情防控工作。
(二)完善防控工作专项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责任单位:民政和社事办、党政办
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各专项工作组、各村(社区)等共同履行工作职责;牵头开展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疫情防控、政策宣传、防疫物资保障等工作;跟踪镇内外舆情,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舆情监测等相关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信息;起草文件、承办会议等。
2.防控救治组
责任单位:卫生院
对全镇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和检测等工作提供指导;做好重点人群的健康监测工作;做好疫情医疗救治和医疗保障工作,提出完善医疗救治工作的策略、措施建议;负责开展防控知识宣传培训;加大镇内医疗卫生力量支持,建立隔离场所并做好场所防护,做好重点人群转运安排准备;做好发热门诊和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全面落实加强疫苗接种工作等。
3.基层排查组
责任单位:平安办、各村(社区)、镇内各部门、企业事业单位
开展全面、深入、彻底的社区排查,落实网格化排查机制、责任;负责督促落实重点人群管控、做好上门宣传告知、集中隔离或居家观察、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分类落实好防控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强化重点场所管控。
4.维稳处置组
责任单位:派出所、应急办
负责依法严厉打击阻挠防控措施实施、扰乱救治医院诊疗秩序、利用网络和自媒体等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发生疫情后可疑区域、疫点、疫区等现场封锁维稳工作;负责依法协助采取强制隔离措施;负责疫情防控中相关突发事件处置;全面排查镇内宾馆、农家乐、酒店等重点场所排查登记、疫情防控管控;麻将等娱乐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
5.市场监管组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经发办
负责督促商店、超市、农贸市场、物流、药店、餐馆、工矿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流通领域按要求落实各项防控制度、措施;管控、严把冷冻食品安全关;全面做到冷链、物流领域人物同防工作;全面管控到药店、卫生室购买咳嗽、消炎药等“四类药品”实名登记、信息报送等。
6.环卫整治组
责任单位:规环办
负责城乡人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强场镇公共区域、垃圾设施设备的清洁、消毒、通风,加大垃圾清运力度;负责做好农贸市场的清扫保洁;负责对医疗废物按要求收集、运输、储存、处置监管;负责各类办公区、公共场所、物流等重点场所、车辆消杀工作。
7.流调组
责任单位:卫生院、派出所、平安办、社事办
疫情发生时,负责启动流调处置工作。
8.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组
责任人员:9个村(居)联系领导、驻村(包村)工作组组长、工作组成员。
负责指导村级疫情社区排查、重点场所、重点人员、重点环节管控;负责正面引导宣传、疫情发生贫困家庭救治等工作;负责疫苗接种动员落实等工作等。
9.核酸检测组
责任单位:卫生院
负责对镇内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含村医疗卫生室工作人员)、镇级各类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村居工作人员、从事冷链食品、从事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开展定期核酸检测工作;对排查、推送的重点人员的核酸检测;对发热门诊病人的核酸检测;发生疫情紧急情况的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等。
10.督查督办组
责任单位:镇纪委、镇党政办
负责对各职能部门、各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督导,督促各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各类疫情防控隐患,定期通报督查情况。
三、强化属地、属事、监管、主体责任落实
各村(居)要加强常态化防控,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全面做到监管无死角漏洞。镇各行政、事业单位要按照属事原则,全面安排专人,做好防控工作,并按行业监管原则,指导各行业企业事业单位,落实好防疫工作;卫生院落实专人要重点做好全镇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和检测等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做好重点人群的健康监测工作;做好疫情医疗救治和医疗保障工作;负责开展防控知识宣传培训;加强医疗卫生人员自我防护;加大镇内医疗卫生力量支持,建立隔离场所并做好场所防护;做好重点人群转运安排准备;做好发热门诊和医疗机构感染防控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平安办落实专人组织各村社区、行业管理部门,开展全面、深入、彻底的社区排查,做到“基础数据全摸清、动态情况全掌握”和“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不漏一地”原则,开展地毯式排查,对排查对象的活动轨迹、健康状况全面掌握,发现异常及时按程序和规范报告处置;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企业、劳动密集型行业加强单位员工排查,实施每日健康监测和外出归来行程码查验;指导学校、托幼机构要加强教职员工、学生及其共同居住人员健康监测和轨迹查询;负责督促落实重点人群管控,集中隔离或居家观察、协助推送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管控群体性聚集活动,特别是宴席管控;派出所、镇应急办落实专人协同落实维稳工作组各项职能职责,依法打击各类疫情防控中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社会安全稳定。经发办、市场监管所落实专人负责督促商店、超市、物流等各类流通领域、农贸市场、药店、餐馆、工矿企业等经营单位落实各项防控制度、措施;负责药店购买咳嗽消炎等“四类”药品实名制登记及信息上报制工作;负责冻库、冷链产品等食品来源追踪及防疫安全;镇内重大项目建设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等。规环办落实专人负责城乡人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强场镇公共区域、垃圾设施设备的清洁、消毒、通风,加大垃圾清运力度;负责做好农贸市场各类重点场所的清扫保洁和消毒;负责对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储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监管;负责防疫口罩的收集登记工作并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文服中心落实专人要做好文化娱乐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民政社事办、社保所落实专人要统筹好全镇防疫的指导协调工作;落实防疫应急演练、落实社会福利院、梯子河养老院的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各部门主体责任落实;做好防疫政策宣传、防疫物资保障等;党政办落实专人牵头开展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疫情防控、政策宣传、跟踪镇内外舆情,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舆情监测等相关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信息、汇报材料;起草文件、承办会议;与纪委一道负责对各职能部门、各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等;学校落实专人做好教育系统学生、教职员工的疫情防控工作,特别要做好走读学生的疫情监测、外出返校教师疫情防控;农服中心落实专人指导做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交警十二中队落实专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交通管制工作。
镇内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 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及餐饮单位、文化娱乐场所、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各类学校、各村社区公共办事厅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单位自身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单位要从严控制聚集性活动,全面落实戴口罩、一米线、测体温、验“两码”、常通风等疫情防控措施,发现异常及时按程序和规范报告处置。
四、加强社会层面疫情防控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社区排查
加强社区常态化排查,巩固疫情防控重要防线。严格落实社区报告制度,社区、各党政机关、车站、商场等在醒目位置设置“社区报告二维码”,加大宣传,指导人员扫码报告。各社区按区域或楼橦划分网格,落实网格防疫责任人员,每日、每时开展所有返乡人员全面排查登记。排查重点要做到一个不漏:一是大数据推送人员属地踪迹查找;二是自驾车来乡返乡人员行踪轨迹调查;三是中高风险区、境外旅居来乡返乡人员等;四是摸排即将从中高风险区来乡返乡人员,根据摸排结果建立台账,提前做好防控措施。全面做到“应报尽报、应查尽查”。(牵头单位:平安办责任单位:镇级各部门、各村社区)
(二)加强重点人群防控
1.县相关部门信息推送中高风险地区来乡返乡人员信息,及时开展核查,及时按程序和规范报告处置;(牵头单位:平安办, 责任单位:镇级各部门、各村社区)
2.12月4日0时—12月8日24时之间从西安、咸阳、延安等地区旅居史的来乡返乡人员,全部开展2次核酸检测(两次采样间隔24小时以上);返乡后已经开展2次核酸检测的人员,须再次进行1次核酸检测(与上次采样间隔24小时以上)。
12月9日0时—12月22日24时之间上述地区旅居史的来乡返乡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自离开上述地区开始计算,不足14天的应补足隔离时间),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可实施严格居家隔离(单人居住、足不出户)。隔离期间,在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不足14天的,核酸检测频次参照执行,但应至少检测2次以上);
12月23日0时起,上述地区来乡返乡人员,全部实施14天集中隔离,并在第1、4、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牵头单位:平安办责任单位:镇级各部门、各村社区)
3.其它地区返乡人员:近14天有市外旅居史以及近28天有境外旅居史来乡返乡人员,必须就近就地开展核酸检测,视情况分类管控。(牵头单位:平安办责任单位:镇级各部门、各村社区)
4.市内来乡返乡人员,按要求到卫生院做核酸检测,查验行程码、健康码,对来乡返乡人员填报的健康信息开展认真核查。(牵头单位:平安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5.发热门诊发热病人,落实发热人员必检和首诊负责制,必须全面做核酸检测。(牵头单位:卫生院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6.诊所和药店购买退烧、止咳等“四类”药品人员,落实实名登记和信息推送制度;(牵头单位:市场监管所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卫生院)
7.医疗卫生、冷链食品等行业从业人员,开展定期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牵头单位:镇卫生院、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办、市场监管所、经发办)
8.对个人有隐瞒病史、重点地区旅居史、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逃避隔离医学观察等人员,要严格依法追究责任。(牵头单位:镇平安办,责任单位:派出所、各村(社区)、社事办、卫生院)
(三)加强重点场所管控
1.严格宴席申报管理。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完善村(居)规民约,强化宴席管控;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从12月26日起,严禁办无事酒,引导群众丧事简办、喜事缓办。举办丧事宴席,须控制在5桌人以内,就餐人员落实扫码、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后进入就餐场所,餐厅要做好通风消毒工作,农村宴席须同时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异地举办宴席实行“双备案”制度,即举办者要到户籍地村(社区)报备,承办酒店、餐饮店到所在村(社区)报备,“双备案”获批后方可按要求举办宴席;场镇酒店、餐饮店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接待5桌以上宴席(以后视疫情情况实施相应级别管控);家庭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牵头单位:镇平安办,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
2.严格会议活动监管。原则上不举办50人以上参加的会议、培训、演出以及集体团拜、 慰问、联欢、年会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人数控制在50人以下,所有举办的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要在制定落实疫情防控方案前提下举办,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参加人员的健康、行程排查筛查;对不符合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的活动不得审批。(牵头单位:党政办、文服中心,责任单位:活动举办单位)
3.严格图书室、网吧、歌厅等文化娱乐场所管理,落实防控举措。(牵头单位:文服中心,责任单位:派出所、社区)
4.严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活动室等办事服务机构、场所;村卫生室等场所,严格落实戴口罩、一米线、测体温、验“两码”、常通风等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定期开展核酸检测,高风险岗位人员实行轮班工作、闭环管理。(牵头单位:镇社会事务办、镇党政办,责任单位:镇级各部门单位、各村居)
5.严格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馆、商店、快递物流等流通领域疫情防控,控制聚集性活动,全面落实戴口罩、测体温、验“两码”、常通风等疫情防控措施,做到人物同防。(牵头单位:镇市场监管所,责任单位:派出所、镇经发办、规环办)
6.严格宾馆酒店、农家乐、棋牌麻将室、茶馆等场所管理,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做好往来人员行程排查登记及健康排查、核酸检测等各类措施。(牵头单位:派出所,责任单位:经发办、市场监管所)
7.严格各建筑工地、工厂企业、加油站、劳动人员集中型行业疫情管控,落实单位员工排查,实施每日健康监测和外出归来行程码、健康码、核酸检测等查验。(牵头单位:经发办,责任单位:规环办、市场监管所)
8.严格镇养老服务中心、养老院、各村老年活动站疫情防控,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封闭管理、每日健康监测;养老院(站)原则不得在“两节一会”期间、疫情防控重要时间接待探亲活动,如确有人员要进行探视,必须经查验两码、量体温、核酸检测等各个防控环节,落实登记制度。(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办、社保所,责任单位:养老服务中心(院)、各村社区)
9.严格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加强宗教人员排查,严防其它区域人员流入搞非法宗教活动,严防辖区非法聚会活动,严防宗教人员外出非法聚会往返,加大疫情传播风险。(牵头单位:党政办、平安办,责任单位:派出所、各村社区)
(四)加强重点环节管控
1.严格管控人员出入境旅游,对以旅游等非必要事由出国或者前往中高风险区的人员加以劝阻,主动提醒、劝导人员取消出国、出境、出市。(牵头单位:镇社事办,责任单位:镇级各部门、各村(社区))
2.严格冻库冷链食品运输、商贸物流车辆检测消杀管理、医用废弃物消杀管理。(牵头单位:镇规环办,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经发办、卫生院)
3.严格对农贸市场、超市、餐馆、学校等场所的冷冻食品检查督导,加大与冷冻产品接触的案板、器具、储存冰箱以及卫生间等环境消毒和检测力度,严禁购买、存储、售卖未经检测合格的冷冻产品。(牵头单位:镇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经发办、卫生院、学校)
五、加强疫苗接种工作
加强正面引导,督促未接种的3—11岁儿童未接种宣传动员,持续做好适时年满3岁儿童接种,切实做到应接尽接;收集外出儿童接种证明,督促落实在外3—11岁儿童全员接种;一对一落实加强疫苗接种工作,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牵头单位:镇社会事务办,责任单位:卫生院、各村社区、镇内各小学、幼儿园)
六、加强宣传引导
镇成立宣传队、组织流动宣传车开展巡回宣传;各村社区要成立喇叭宣传队,充分利用村村通,QQ、微信群、送健康防护资料、《给返乡农民工的一封信》等,宣传引导在外务工人员就地过年,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健康教育,引导公众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倡导公众尽可能不去或减少前往封闭或空气流通不畅的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春节期间减少走亲访友、赶集聚会,减少参加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引导群众自我健康监测,定期随访健康状况,强化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等。(牵头单位:镇社会事务办,责任单位:镇文服中心、卫生院、各村社区)
七、加强疫情处置应急准备
镇级各有关部门、各村社区要统筹做好各类防疫应急物资准备,配齐配好医疗设施设备及各类消毒药品;加强应急演练,提升快速反应能力。要落实1到2处人员集中隔离点,落实5—6个全员核酸检测采集点,充分做好平急转换应急准备。要完善核酸检测工作方案和疫情应急预案,做好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应急准备。(牵头单位:镇社会事务办,责任单位:镇党政办、财政办、镇应急办、卫生院、各村社区)
八、加强值班值守
各村社区、各工作组要落实主负责人带班值守制度,主要负责人、值班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人员随时处于临战状态,确保疫情发生处置的时效性、有效性。(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镇级各部门、各村社区)
附件:致全县返乡人员的一封信
附件:
致全县返乡人员的一封信
各位父老乡亲: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当前,国际国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人员流动频繁,聚集活动增加,防控压力增大。为了守护丰都的祥和平安以及您和家人的健康,根据全国、全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请您做好以下工作。
一、平安健康返程。请随时关注疫情动态,备好健康码和行程码,合理规划返程时间、路线,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需乘坐的要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妥善保存票据。
二、遵守防控措施。返乡后请您及时、主动到居住地所在村(社区)进行登记备案。如您来自国外和中高风险地区,我们将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市外来丰返丰人员,请在24小时内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来前不聚集、不聚餐、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非必要不外出。
三、加强个人防护。在家期间多陪家人,减少聚集。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共筑免疫屏障。如您或您的家人有发热(≧37.3℃)、咳嗽、乏力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后,第一时间到就近医院就诊,主动告知医生近期的活动轨迹及接触史。
四、保持理性警惕。请主动通过官方渠道了解疫情最新动态,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发现返乡后不主动向村(社区)报备的人员,请联系县疫情防控办(电话:023—70710626,023—70712345)。
五、参与乡村振兴。请主动参与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传承乡村文化,引领乡风文明,严格宴席申报和严格防控措施;也请积极参加各种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积极缴纳医保资金,积极投身家乡建设,为美丽丰都献计出力。
衷心祝愿您节日快乐、阖家幸福安康!
丰都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综合办公室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