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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三元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19-01-07 | [ 发布日期 ] | 2019-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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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三元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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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9-01-07 |
[ 发布日期 ] | 2019-01-07 |
关于调整全镇2019年脱贫攻坚结对帮扶部门和结对帮扶干部的通知
三元委发〔2018〕121号
中共丰都县三元镇委员会
丰都县三元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全镇2019年脱贫攻坚结对帮扶部门和
结对帮扶干部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村(居)委会,镇级各部门:
根据《丰都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丰都县2018年深化脱贫攻坚“百日大会战”精准帮扶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丰扶组发〔2018〕59号)和《丰都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深化脱贫攻坚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丰扶组发〔2018〕7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帮扶部门、驻村工作队、包村帮扶工作组”调整情况和2018年动态管理工作情况,为了统筹力量、便于管理、精准帮扶,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调整全镇2019年脱贫攻坚结对帮扶部门和结对帮扶干部的情况通知如下:
一、结对帮扶对象
(一)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全镇贫困村4个(何家坝村、麻柳村、庙坝村、大城寨村),非贫困村5个(青杠垭村、梯子河村、滩山坝社区、罗家场村、邓教坪村)。
(二)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515户2119人(其中:稳定脱贫48户202人,已脱贫433户1835人,未脱贫34户82人)。
(三)临界贫困低收入户。全镇临界贫困低收入户19户72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户35人)。
二、结对帮扶力量
(一)帮扶部门。县镇帮扶部门13个(其中:县级帮扶部门5个<县政法委、县农委、团县委、县交巡警大队、县燃气公司>,镇级帮扶部门8个<三元镇教管中心、三元中学、三元中心校、三元幼儿园、三元梯子河小学、三元罗家场小学、三元邓教坪小学、三元中心卫生院>)。
(二)帮扶干部。县镇帮扶部门248人(其中:县级帮扶干部81人<县政法委11人、县农委33人、团县委8人、县交巡警大队13人、县燃气公司16人>,镇级帮扶干部167人<三元镇政府46人、三元镇教管中心5人、三元中学38人、三元中心校28人、三元幼儿园5人、三元梯子河小学9人、三元罗家场小学8人、三元邓教坪小学11人、三元中心卫生院17人>)。
(三)结对帮扶。坚持“部门归口、人员归队、避免跨村、尽量就近”原则,13个县镇帮扶部门结对帮扶全镇9个村(社区),248名帮扶干部结对帮扶51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17户临界贫困低收入户。县镇帮扶部门结对帮扶村(社区)情况如下:
1.青杠垭村的结对帮扶部门:三元中学、三元梯子河小学;
2.何家坝村的结对帮扶部门:县交巡警大队、三元中学;
3.梯子河村的结对帮扶部门:三元中心卫生院;
4.麻柳村的结对帮扶部门:县农委、团县委;
5.滩山坝社区的结对帮扶部门:三元镇教管中心、三元中心校、三元幼儿园;
6.庙坝村的结对帮扶部门:县政法委、县燃气公司;
7.罗家场村的结对帮扶部门:三元罗家场小学、三元中心卫生院;
8.大城寨村的结对帮扶部门:县农委;
9.邓教坪村的结对帮扶部门:三元中学、三元邓教坪小学。
三、结对帮扶期限
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
四、结对帮扶职责
(一)解决具体问题。县镇帮扶部门主要领导每月带队到村研究脱贫攻坚工作1次以上、解决实际问题1个以上。要切实抓好帮扶干部管理、未脱贫户越线、主导产业发展、内生动力激发、集体经济培育、基本公共服务、村容环境整治等工作。尤其针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要逐户研究精准脱贫措施,逐户落实政策,逐户解决困难,确保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如期脱贫越线。
(二)开展走访沟通。帮扶干部每月入户走访贫困户1次以上、与贫困户电话沟通1次以上,适时了解最新脱贫状态,经常沟通感情,切实帮助贫困户排忧解难。要注重与在外务工人员经常性沟通联系。入户走访、电话沟通情况要记录在1本《结对帮扶工作手册》和2本《扶贫手册》上。
(三)准确掌握情况。帮扶干部要全面、准确掌握贫困户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住址、住房状况、贫困性质、致贫原因、纳入建卡贫困户时间和计划脱贫时间、具体脱贫计划、脱贫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做到心里揣本“明白账”。
(四)宣讲扶贫政策。帮扶干部要认真学习《扶贫政策汇编》,做到人手一册,并对所结对贫困户全体家庭成员宣讲政策、核实政策落实情况,让其清楚明白自己应该享受哪些政策、已经享受哪些政策、如何享受政策。
(五)制定脱贫计划。帮扶干部要围绕贫困户脱贫越线标准,在尊重贫困户意愿基础上,结合贫困户实际,要制定完善精准脱贫计划,并时时跟踪、帮助计划实施。对已经脱贫的贫困户,要制定完善巩固脱贫计划,并抓好实施。(巩固)脱贫计划要因人而异,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的原则,做到接“地气”,切实可行,效果明显,对无劳动能力的重点落实好兜底政策。要帮助贫困户算好脱贫账,经常算账、深入算账、算真实帐、算群众心服口服的帐。
(六)真情帮困解难。帮扶干部要将自己所结对贫困户的具体困难梳理清楚,特别是对就学、就医、就业、生产资料短缺等具体困难要给予“真金白银”的实质性帮助,力争每月做1件以上的好事实事。
(七)疏导心理情绪。帮扶干部要以平等的身份接触群众,多与群众交心沟通,理顺群众心气,让他们真切感觉到党和政府的关心与温暖,切实消除“等靠要”“攀比眼红”“隐瞒收入”“不想脱贫”等现象,客观公正评价脱贫攻坚工作。
五、具体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镇帮扶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帮扶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对帮扶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督导。要针对本部门结对帮扶的村(社区),认真制定帮扶方案,细化目标责任,落实主抓领导和具体工作队员,确保帮扶任务落到实处。
(二)建立机制,定期帮扶。每个县镇帮扶部门每月到村研究脱贫攻坚工作1次以上、解决实际问题1个以上。每个贫困村驻村工作队每月“三在村”20天以上。每名包村帮扶工作组成员每月到村开展扶贫工作10天以上。每名帮扶干部每月入户走访贫困户1次以上、与贫困户电话沟通1次以上。
(三)转变作风,强化督导。要进一步转变作风,以“钉钉子”精神推动结对帮扶工作落实。坚决防止走马观花,搞形式主义,玩数字脱贫。县镇帮扶部门和帮扶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实施意见》、县委“六带头六不准”等要求,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不准给基层增添负担,不准收受财物和土特产,不得做出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行为。镇纪委将牵头开展每季度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暗访,对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帮扶部门或帮扶干部启动问责、严肃处理。
中共丰都县三元镇委员会
丰都县三元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