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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丰都县强制免疫补助申请指南(2024年)

日期:2024-09-29

一、补助对象
    畜禽养殖场户。
    二、补助范围
    主要用于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储存、注射及购买防疫服务、免疫效果监测评价、人员防护等相关防控工作。
    三、补助标准
    按渝农规〔2021〕3号文件补助病种与测算办法测算。测算出来的补助资金不得高于实际采购疫苗发票总金额。
    四、申请程序
    1. 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向丰都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申报;
    2. 符合申报条件的畜禽养殖场户于每年1月20日前向所在地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提交《重庆市畜禽养殖场户实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申请表》,所在地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审核后向丰都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申报;
    3. 丰都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向重庆市农业农村委申报。
    五、申请材料
    《重庆市畜禽养殖场实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申请表》
    六、受理单位
    双路镇人民政府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七、办理时限
    每年1月20日前。
    八、咨询电话
    双路镇人民政府产业发展服务中心:13896507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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