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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80XD/2020-00145 [ 发文字号 ] 三建委发〔2020〕55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机构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三建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06-01 [ 发布日期 ] 2020-06-23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80XD/2020-00145
[ 发文字号 ] 三建委发〔2020〕55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机构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三建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6-01
[ 发布日期 ] 2020-06-23

中共丰都县三建乡委员会 丰都县三建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建乡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

现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丰都县三建乡委员会

丰都县三建乡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三建乡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和《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8〕26号)以及《中共丰都县委 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丰委发〔2018〕27号)文件精神,促进我乡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坚持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关键、政府治理为主导、居民需求为导向、改革创新为动力,健全体系、整合资源、增强能力,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推动我乡经济社会向更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固本强基。加强党对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领导,推进城乡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带领群众坚定不移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城乡社区治理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服务居民、造福居民作为城乡社区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靠居民、依法有序组织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实现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

3.坚持改革创新,依法治理。强化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着力破解城乡社区治理难题。积极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使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始终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建立惩恶扬善长效机制。

4.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间均衡配置。统筹谋划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注重以城带乡、以乡促城、优势互补、共同提高,促进城乡社区治理协调发展。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乡党组织领导、乡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完善,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再过5到10年,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成熟定型,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更为精准全面,为推进经开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健全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

(一)充分发挥乡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

深入开展“先锋引领·凝心聚力”大行动,把加强我乡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主线,凝聚思想、达成共识,凝聚人心、促进和谐,凝聚力量、推动发展,以改革创新精神探索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引领社会治理的路径。完善社区联席会议制度,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健全村(居)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工作的相关制度,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及时帮助解决基层群众自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城乡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基层廉洁工作站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城乡社区延伸,切实解决居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二)注重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础作用

进一步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每年选择1-2个村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规范化试点示范建设,以点带面,推进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场所功能完善,运行机制规范、村(居)民自治活跃有序的城乡社区建设。完善城乡社区民主选举制度,进一步规范民主选举程序,通过依法选举稳步提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本社区居民比例,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经过民主程序参加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切实保障外出务工农民民主选举权利。完善民主决策制度,推行城乡社区党组织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联席会议、议事协商会议和社区居民议事会议制度。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推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引导城乡居民依法参与社区事务、财务和公益事业等管理,进一步增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社区协商、服务社区居民的能力。完善民主监督制度,建立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推进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内化为居民群众的道德情感,外化为服务社会的自觉行动,弘扬公序良俗,促进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融合。

(三)统筹发挥社会力量协同作用

落实孵化培育、人才引进、资金支持、政府购买服务等扶持政策,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社区服务业。探索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履行社区治理责任评价体系,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城乡社区服务、环境治理、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等活动,面向城乡社区开放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设施。建立健全社区共建机制,积极构建居民群众、社会组织、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等多元参与的社区治理体系,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积极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引导社会组织开展立足社区的社会服务,激发社会各界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整合资金、资产和资源,防止重复投资、重复建设、重复供给。

(四)积极调动村(居)民参与的主体作用

根据居民需求特点,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自治和服务活动,提高城乡社区居民参与热情。发挥城乡社区党员、村(居)民代表、楼院门栋长、社区志愿者等社区骨干在调动资源、组织活动、凝聚力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带动更多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探索基层政府组织社区居民在社区资源配置公共政策决策和执行过程中,有序参与听证、开展民主评议的机制。发挥社区规划专业人才作用,广泛吸纳居民群众参与,科学确定社区发展项目、建设任务和资源需求。属于社区居民自治的事务,要充分尊重居民委员会的自主权,增强城乡社区统筹使用人财物等资源的自主权。拓展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流动人口有序参与居住地社区治理渠道,丰富社区生活,促进社区融入。探索将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维护公共利益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三、不断提升社区治理水平

(一)建立健全社区协商机制

加强城乡社区协商议事规则专题培训,支持和帮助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养成协商意识,掌握协商方法,提高协商能力,培育协商品牌,不断丰富城乡社区协商内容和形式。深入开展城乡社区协商,凡涉及城乡社区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关乎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困难问题和矛盾纠纷,原则上由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牵头,组织居民群众和利益相关方协商解决。合理确定协商主体,拓宽协商形式,规范协商程序,扩大协商渠道,强化社区协商成果运用,及时公开协商成果落实情况,逐步实现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推动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尊重多数人意愿又保护少数人合法权益的城乡社区协商机制。

(二)建立健全社区矛盾调处机制

完善居民利益表达机制,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建立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社区制度,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引导居民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完善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机制,依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专业社会组织,加强对城乡社区社会救助对象、贫困人口、困境儿童、精神障碍患者、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和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等群体的人文关怀、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务。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引导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员、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员,在物业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家庭纠纷、邻里纠纷调解和信访化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推进平安社区建设,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促进基层群众自治与网格化管理有效衔接,落实网格员承担收集社情民意、采集相关信息、化解矛盾纠纷、服务社区居民等工作要求。加强城乡社区治安防控网建设,深化城乡社区警务战略,防范打击黑恶势力扰乱基层治理。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可能影响民族团结的案(事)件,对社区内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要坚持法律面前各民族公民一律平等,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问题及时化解在当地和萌芽状态。

(三)增强社区依法办事能力

进一步加快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建设步伐,推进法治社区建设,发挥警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进社区活动,增强居民法律意识,认真落实国家机关“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实现“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

(四)强化社区文化引领能力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口心相传的城乡社区精神,增强居民群众和社区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坚持城乡统筹、均衡发展,加快推进社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社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推进城乡文化发展一体化。将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重视发挥道德教化作用,建立健全社区道德评议机制,组织引导城乡社区居民广泛参与道德建设先进人物的培育选树和学习宣传工作,形成崇尚道德模范、学习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和良好风尚,引导社区居民崇德向善。大力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开展文明家庭创建评选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形成见贤思齐的良好风尚。倡导移风易俗,开展治理婚丧事大操大办、“黄赌毒”、封建迷信专项行动,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等活动。发扬社区志愿服务精神,推动形成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守望相助的良好社区氛围。

四、不断增强城乡社区服务能力

(一)改善社区人居环境

完善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行、管护和综合利用机制。加强城乡社区环境综合治理,做好城市社区绿化美化净化、垃圾分类处理噪声污染治理、水资源再生利用等工作,着力解决农村社区垃圾收集、污水排放、秸秆焚烧以及散埋乱葬等问题,广泛发动居民群众和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环保活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区。强化社区风险防范预案管理,加强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开展社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有序组织开展社区应对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加强消防宣传和消防治理,探索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提高火灾事故防范和处置能力,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建设。加强健康社区建设,以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创建为抓手,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

(二)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按照人口规模适度、服务管理方便、资源配置有效、功能相对齐全、社区居民自愿的要求,合理确定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数量、规模、选址布局、建设方式、功能划分。按照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标准,逐步实现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统筹利用好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政府投入和社会资金,整合利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现有设施和场地,采取新建、改造、购买、项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形式,加快推进各级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大力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开展社区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倡“一室多用”,提高使用效益。由乡政府统筹管理和指导,解决因各部门牵头,资金来源不同无法将服务设施功能整合建设使用的问题,有效整合服务项目和服务资源。完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功能。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所有以社区居民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志愿服务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原则上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提供。创新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运营机制,通过居民群众协商管理、委托社会组织运营等方式,提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利用率。落实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水电、燃气价格优惠政策。

(三)提高社区服务供给能力

加快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城乡社区服务机构,编制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做好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卫生计生、教育事业、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公共安全、公共法律服务、调解仲裁等公共服务事项。将城乡社区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重点发展社区养老、家政、文化、餐饮、物流等服务业态,加快建立规划合理、结构均衡、竞争有序的社区商业服务网络。加强和改进对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的公共服务,促进农民工及其家属融入城市社区。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大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向农村社区延伸,着力增强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支持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网点向城乡社区延伸,促进城乡社区服务项目、标准相衔接,着力推动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

提高城乡社区信息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水平,加强一体化社区信息服务站、社区信息亭、社区信息服务自助终端等公益性信息服务设施建设。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重点工程,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和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将公共服务末端向社区延伸,提升平台便民服务的能力。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加快互联网与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运用社区论坛、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引导社区居民密切日常交往、参与公共事物、开展协商活动、组织邻里互助,探索网络化社区治理和服务新模式。按照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要求,务实推进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建设,积极开发智慧社区移动客户端,实现服务项目、资源和信息的多平台交互和多终端同步。加强农村社区信息化建设,结合信息进村入户和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积极发展农产品销售等农民致富服务项目,积极实施“网络扶贫行动计划”,推动扶贫开发兜底政策落地。实施“雪亮工程”,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城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目标。

五、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居)要把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乡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格局。要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协调机构,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协调机制,抓好统筹指导、组织协调、资源整合和督促检查。

(二)优化城乡社区服务队伍

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纳入经开区人才发展规划,引导优秀人才向城乡社区服务领域流动。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成员。积极开发城乡社区专职工作岗位,鼓励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优秀人才到城乡社区工作,加大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才使用力度。根据工作需要适度配备网格员,建立健全网格员招聘、管理、使用、考核、奖励等制度。做好社区工作者任职培训、在职培训和专门培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其依法办事、执行政策和服务居民能力,支持其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和学历教育等,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给予职业津贴。加强社区工作者作风建设,建立群众满意度占主要权重的社区工作者评价机制,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和奖惩机制,调动社区工作者实干创业、改革创新热情。

(三)营造良好氛围

各村(居)及时总结推广城乡社区治理先进经验,积极开展农村幸福村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根据国家、市县有关规定,积极组织参加先进城乡社区组织和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广泛宣传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的良好氛围。

六、示范村建设

经乡政府研究确定廖家坝社区为城乡社区治理“示范村”,进行社区治理示范点建设。计划到2020年底,建设成为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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