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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7037/2019-001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仁沙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04-18 [ 发布日期 ] 2019-04-18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7037/2019-001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仁沙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04-18
[ 发布日期 ] 2019-04-18

仁沙镇农村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全面完成2019年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任务和管理工作,根据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精准脱贫为契机,全面落实积极的就业再就业政策,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贫困人员、妥善解决就业问题,逐步建立就业援助的长效机制,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开发原则及对象条件

农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坚持“政府主导、属地负责、单位管理”的原则,按照行政村(居)按需设岗、单位以岗定人的方式进行,建立岗位救助、实名服务、动态监管长效机制。

公益性岗位开发对象是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身体健康、爱岗敬业的贫困就业困难人员。2015年以前已建卡的贫困户和新增建卡贫困户中的剩余劳动力或失业返乡劳动力(不受脱贫销号的影响);农村低保户家庭人员;农村残疾人员。原则上年龄要求男18岁至60岁,女18岁至55岁。

三、岗位数量及从业内容

2019年,我镇计划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22个。

主要开发清扫保洁岗位,其次开发公路养护、水利设施管护等公共服务岗位。

四、岗位待遇

农村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与镇政府和所在村(居)签订劳务合同。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的每月劳务费1700元,每年交意外保险费2000元,保额80万元。

五 、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健全机构。成立以镇长龚德贵同志为组长,以副镇长谭杰、统战委员代发培同志为副组长,以谭静、余红星、熊文明、李美娟、湛传军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村(居)委要积极配合,充分体现政府对弱势群体的亲切关怀。

(二)认真履行审核、严把政策关。各村(居)委要深入到户,认真核实,严格把关,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严格审核,不得擅自扩大安置的对象和范围。

(三)严肃工作纪律,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各村要将公益性岗位和名单进行公示,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如有违规行为,一律不得录用。

(四)建立健全考评机制。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谁用人,谁主管,谁负责”和镇政府监管的双重管理原则。按《仁沙镇村级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考勤、岗位职责等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具体按以下考核执行:

一是各村(居)委要加强管理。实行各村(居)主任主管、民生专干专管的管理机制,坚持值班人员每天监督制度,若村监督不到位,将纳入综合目标严格考核。

二是严格实行公益岗位人员签到制度。实际到岗工作日到村委会签到,没有到岗工作就不能签到,严禁将签到表带回到公益岗位人员家中签到,若发现弄虚作假一次,将扣公益岗位人员劳务费100元,以此类推,扣完为止,同时扣村(居)综合目标分值0.1分,并进行书面通报;若累计发生三次以上,取消公益岗位人员资格,并对村(居)主任和民生专干进行诫勉谈话。公益岗位人员每月到社保所签到一次,漏签一次将扣发当月劳务费100元。

三是严格工作数量管理。公益岗位人员每月工作时间不少于22天(以考勤表为准),少于22天的,将按比例扣发劳务费,直到扣完为止。

四是严格工作质量管理。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公益性岗位工作进行检查 ,若公益岗位人员在达到工作时间要求(每月22天)但工作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发现一次扣100元(以照片为据),扣完为止,同时扣村综合目标分值0.1分,并对村(居)进行通报;若累计发生三次以上,取消公益岗位人员资格,并对村(居)主任和民生专干进行诫勉谈话。

五是严禁挂岗、冒名顶替作业。公益岗位工作必须由公益岗位人员本人到岗作业,不能由其父母、配偶、子女等人顶岗作业,也不得将岗位工作分解他人,一经发现,取消其公益岗位工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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