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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青龙乡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19-09-17 | [ 发布日期 ] | 2019-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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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青龙乡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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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9-09-17 |
[ 发布日期 ] | 2019-09-17 |
关于举办“我与祖国共奋进——庆祝新中国 成立70周年”歌咏活动的通知
青龙府发〔2019〕
67号
丰都县青龙乡人民政府
关于举办“我与祖国共奋进——庆祝新中国
成立70周年”歌咏活动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乡级各部门、教管中心、卫生院、银行:
为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展现新时代职工干部队伍良好形象和时代风采,团结引领广大干部职工听党话、跟党走,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乡党委政府统一工作安排,决定在全乡举办“我与祖国共奋进——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歌咏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伟大祖国好的主旋律,激发爱国之情,强化爱国之志,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决胜全面脱贫攻坚、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二、活动主题
我与祖国共奋进——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三、活动时间
2019年9月28日上午10:00。
四、活动地点
朱市坝广场。
五、队伍组成
1.青龙乡人民政府全体干部职工;
2.各村(居)党员干部(每个村至少20人以上);
3.青龙乡中学;
4.青龙乡小学;
5.青龙卫生院、邮政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鉴于以上三个系统职工人数较少,故联合组成一支队伍参与活动)。
六、活动细则
(一)活动形式。
参与节目以合唱为主,合唱中可以穿插领唱、轮唱、助舞、诗朗诵等表演形式,演唱内容以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社会主义、歌颂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和人民幸福生活为主。每个节目时间4—7分钟,鼓励原创、形式新颖的表演。
(二)活动要求。
1.歌曲内容,要求参赛曲目紧扣主题,主旋律昂扬。
2.音色音质,要求声音洪亮,吐字清晰,音高、音调准确。
3.演唱技巧,要求整首歌曲的演唱富有感情,歌曲演唱完整,各声部配合默契,和声效果好。
4.仪表仪态,要求服装统一、着装得体,举止大方,仪态稳重,精神饱满,富有活力和朝气。
5.舞台效果,要求编排新颖独特,具有较强的表现力和感染力,指挥仪态优美,队员上下台紧凑有序、演唱时精神饱满,营造良好现场氛围。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各村(居)、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的具体举措,作为推动本单位工作融合、情感融合的良好契机,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工作统筹,组织干部职工充分利用业余时间编排。各单位须指定一名联络员(在《参赛报名表》中填写报送),负责沟通协调活动相关事宜,并收集提供本单位照片、视频等资料。
(二)精心组织,认真准备。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坚持早策划、早组织、早实施,努力打造精品,确保达到预期效果。各参赛单位须在9月19日上午12:00时前将活动报名表报乡文化服务中心,曲目尽量不重复。
(三)严守规定,展示风貌。本次歌咏活动,各单位都要组织队伍参与,不得弃权。在排练和正式开展时,要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充分展现全乡干部队伍的精神风貌和时代风采。
联系人:江彤
电 话:13883967375
邮 箱:972732022@qq.com
附件:1.参赛报名表
2.参赛歌曲目录
丰都县青龙乡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