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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南天湖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29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进行编制。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丰都县南天湖镇人民政府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联系电话:023-7067000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本单位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要求,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本单位聚焦《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切,及时、准确地发布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机关职能、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结果、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全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单位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持续规范办理流程,健全完善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2025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已全部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予以答复办结。从答复结果看,主要涉及予以公开并提供查询指引,以及无法提供并说明理由、告知其他获取渠道等类型。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本单位持续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全生命周期管理。依据《条例》及上级相关指引,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目录清单,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特别是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系统化梳理与清单化管理,确保公开范围清晰、责任明确。在信息发布环节,本单位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对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需经过科室负责人初审、部门负责人复审、单位分管领导终审的三级审核流程,对信息的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准确性、规范性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内容准确无误、公开属性界定清晰。

(四)平台建设方面。严格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设置栏目,优化信息分类、检索功能和展示方式,加强内容建设和运维保障,提升信息检索的便捷性和精准性。进一步加强10个村(社区)线下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明确划分党务、村务、财务、政务服务、政策宣传等板块,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更新维护,重点公开涉农补贴、养老医疗、社会救助等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政策信息及办理结果,确保信息“看得到、看得懂”。

(五)监督保障方面。本单位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综合指挥室牵头协调、各业务岗位各负其责”的工作责任体系,明晰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制定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清单,动态更新监督电话、办公地址、工作时间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年内未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到位引发的重大负面舆情或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源头管理机制有待强化。在政府发文审签过程中,部分岗位对文件的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进行源头认定的意识和规范性有待加强,存在“重内容审核、轻公开认定”的现象,可能导致后续公开工作的延迟或属性界定不准确。二是平台服务效能有待提升。部分村(社区)线下公开专栏的日常维护和动态更新不够及时,与群众需求的贴合度仍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专业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配备相对薄弱,对《条例》精神的理解、对复杂依申请公开件的处理能力仍有待提升。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源头管理。除在职工会进行强调外,强化文件印发人员意识,将公开属性认定设为发文必填和必审环节;同时,对关键岗位人员开展公文公开属性认定专项培训。二是提升平台效能。进一步明确各村(社区)线下专栏管理人员,及时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三是建强工作队伍。组织定期培训和交流学习,增强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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