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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7705/2019-0008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南天湖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03-01 [ 发布日期 ] 2019-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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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南天湖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03-01
[ 发布日期 ] 2019-03-01

丰都县南天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三月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村(居),镇级各部门:

为更好地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提升普法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推动“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根据全县三月法治宣传月活动的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围绕村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在全镇开展“三月法治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提升村民法治素养。

二、时间安排

2019年3月2日至4月2日。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视察重庆和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重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和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县的决策部署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深入宣传第五次宪法修正案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弘扬宪法精神,引导市民依法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方面的普法宣传力度,及时为市民解难答疑,引导市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大力宣传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树立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诚信意识,增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广泛宣传《人民陪审员法》,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引导作用,增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了解和认同,提高参与人民陪审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广大群众参与陪审工作的热情。

(五)突出宣传公共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重点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突发事件应对、禁毒、反邪、反恐怖主义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村民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保护的能力,增强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四、主要形式

(一)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利用“3.5”学雷锋日、“3.8”国际妇女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在广场、院坝、车站、码头、景区、窗口单位等人流聚集地开展集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二)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各学校要发挥课堂教育主阵地作用,加强在校学生的法治教育。完善“代理家长”“爱心父母”“结对一帮一”“亲情面对面”等教育帮扶机制,加强对失足青少年、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法治教育。组织开展“开学第一堂法治课”,以“庭审进基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莎姐”大普法活动、《重庆市鼓励公民见义勇为条例》宣传宣讲、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等活动为载体开展校园法治宣传。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

(三)开展法润乡村宣讲活动。活动期间,镇要组织宣讲团、村(社区)法律顾问到辖区进行法治宣讲,确保每个村(社区)至少举办一场法治讲座。各村(社区)要积极开展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前学法和道德宣讲活动。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律师普法宣讲活动。

(四)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制。各普法责任单位和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按照普法责任制的要求,面向管理及服务对象开展法治宣讲。通过“千万妇女大学法”、“12338”妇女维权热线等深化妇女群体的法治宣传。重点加强对公交、出租车、营运客车、危化品车辆等驾驶人员开展法治培训。从依法合规经营、依法规范管理等方面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从劳动合同、劳动保障等方面深化企业职工法治教育。从遵守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开展零售业从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法治教育。将法治教育纳入进城务工人员、失业待业人群和困难群众就业技能培训内容。动员社会组织以及普法志愿者共同开展社区服刑和刑满释放“两类人员”的法治教育工作。

(五)营造浓厚法治宣传氛围。加大广播电视播放力度,充分利用政务网、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客户端等载体投放普法公益广告。在全镇交通枢纽、主要路口、建筑工地等区域,以及一站式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张贴普法宣传特别是公共安全普法宣传的海报、横幅、标语。加大主要公共场所普法公益广告投放力度,利用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户外广告牌等媒介以及公共交通站点设施、车身、车载电视、拉环等广泛刊播公益普法广告,大型商场和宾馆饭店在显著位置刊播展示,营造法治教育“处处见、时时闻”的浓厚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把“三月法治宣传月”活动作为村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的一项重要举措,抓紧抓实抓好,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要精心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积极创新,注重实效。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积极创新宣传活动的形式和内容,促进活动深入开展。要坚持贴近群众、贴近实际,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群众生活,融入热点事件,在潜移默化中培养法治观念。要努力增强宣传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三)拓宽渠道,扩大影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传播作用,及时展示宣传活动的情况和成效,进一步提高活动的公众参与度,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请各村、各部门行业及时将本次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精选图片、信息)报送至镇普法办,报送的资料将作为年终普法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丰都县南天湖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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