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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5948/2022-00002 | [ 发文字号 ] | 龙河府〔2022〕1号 |
[ 主题分类 ] | 司法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龙河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2-01-10 | [ 发布日期 ] | 2022-01-29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5948/2022-00002 |
[ 发文字号 ] | 龙河府〔2022〕1号 |
[ 主题分类 ] | 司法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龙河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1-10 |
[ 发布日期 ] | 2022-01-29 |
丰都县龙河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龙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
为了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等关于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的意见》、《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应与乡镇换届工作同步。现根据丰都司法发〔2021〕 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政府研究,决定调整龙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现将调整后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孙 科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皮永红 党委政法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成 员:李 婷 党政办主任、纪委副书记
杨 林 司法所所长
冉 鹏 平安办负责人、应急办负责人
田志立 司法所工作人员、专职调解员
杜洪君 法律服务所主任、专职调解员
龙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于司法所,杨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田志立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丰都县龙河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