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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5948/2022-00002 [ 发文字号 ] 龙河府〔2022〕1号
[ 主题分类 ] 司法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龙河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1-10 [ 发布日期 ] 2022-01-29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5948/2022-00002
[ 发文字号 ] 龙河府〔2022〕1号
[ 主题分类 ] 司法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龙河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1-10
[ 发布日期 ] 2022-01-29

丰都县龙河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龙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

为了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等关于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的意见》、《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应与乡镇换届工作同步。现根据丰都司法发〔2021〕 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政府研究,决定调整龙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现将调整后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孙  科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皮永红  党委政法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成   员:李  婷  党政办主任、纪委副书记

        杨  林  司法所所长

        冉  鹏  平安办负责人、应急办负责人

        田志立  司法所工作人员、专职调解员

        杜洪君  法律服务所主任、专职调解员

龙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于司法所,杨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田志立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丰都县龙河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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