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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746L/2025-00016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劳动、人事、监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5-06-16 | [ 发布日期 ] | 2025-06-16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746L/2025-00016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劳动、人事、监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6-16 |
[ 发布日期 ] | 2025-06-16 |
关于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的温馨提示
2025年1月1日起,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正式实施,为保障您养老待遇方面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按照《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规定:职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50周岁、55周岁及男职工60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
如您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和年龄条件,请务必在不晚于您选择的退休时间当月,携带相关资料至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退休。参保人员不可选择申请退休时间前的月份作为退休时间。职工从审核通过的退休时间次月开始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保人员可最早在距离原法定退休年龄12个月前,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退休预审申请,提前预审职工档案(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和参保缴费数据,确保达龄退休后及时领取养老待遇。
原法定退休年龄(渝府发〔2004〕95号):用人单位的参保人员:女性,工人(非管理岗)年满50周岁,干部(管理岗)年满55周岁,可以正退;个人参保人员:女性,1996年1月1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满50周岁,1996年1月1日及其以后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且无视同缴费年限的年满55周岁,可以正常退休。
预审职工档案业务
一、办理方式
线下窗口办理
地址:丰都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2-19号综合窗口
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所需材料
1、《重庆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档案预审表》(单位职工由单位填写,个人参保人员由社保经办机构填写,以下简称《档案预审表》)
2、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单位代为申报的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时间申请书》
4、参保人员本人《职工档案》(不得自行开封)
5、增发待遇的相关材料:1996年1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或参保,下同);①独生子女父母,且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无法查验相关信息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相关材料;②终生无子女或终生无子女的孤寡人员,且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无法查验的相关信息的,提供孤寡或终生无子女相关材料;③1998年7月1日前获得国家规定可享受退休优异待遇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提供市人力社保局审批的《退休人员享受重大贡献提高基本养老金待遇报批表》(以下简称《待遇报批表》,系统无法获取的需提供);④高海拔增发待遇的,《职工档案》中记载高海拔地区工作或服役相关材料;⑤少数民族地区增发生活补贴的,《职工档案》中记载职称评定相关材料;⑥三线地区增发待遇的,《职工档案》中记载三线艰苦地区工作经历相关材料。
办理正常退休业务
一、办理方式
1、线下窗口办理
地址:丰都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2-19号综合窗口
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2、线上办理
重庆政务服务网:登录https://zwykb.cq.gov.cn→高效办成一件事→关联事项集成办“退休”→点击“立即联办”→填入真实信息→上传材料→申报确认
渝快办APP:手机应用市场→下载“渝快办”APP→注册登录→高效办成一件事→退休一件事→智能导办→填入真实信息→上传材料→申报确认
二、所需材料
已完成预审的参保人员:
1、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单位代为申报的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2、《重庆市退休“一件事”申请表》或《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申报表》(现场填写)
3、经县社保中心、县人社局审核确认的《档案预审表》
未完成预审的参保人员:
1、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单位代为申报的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2、《重庆市退休“一件事”申请表》或《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申报表》(现场填写)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时间申请书》
4、参保人员本人《职工档案》(不得自行开封)
5、增发待遇的相关材料:同预审职工档案业务中所需的增发待遇相关材料一致。
如有疑问,请拨打023-12333或丰都县社保中心咨询电话023-70702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