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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746L/2025-0001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06-16 [ 发布日期 ] 2025-06-16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746L/2025-0001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6-16
[ 发布日期 ] 2025-06-16

关于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的温馨提示

202511日起,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正式实施,为保障您养老待遇方面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按照《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规定:职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50周岁、55周岁及男职工60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

如您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和年龄条件,请务必在不晚于您选择的退休时间当月,携带相关资料至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退休。参保人员不可选择申请退休时间前的月份作为退休时间。职工从审核通过的退休时间次月开始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保人员可最早在距离原法定退休年龄12个月前,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退休预审申请,提前预审职工档案(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和参保缴费数据,确保达龄退休后及时领取养老待遇。

原法定退休年龄(渝府发〔200495):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女性,工人非管理岗年满50周岁,干部管理岗年满55周岁,可以正退;个人参保人员女性,199611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满50周岁,199611日及其以后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且无视同缴费年限的年满55周岁,可以正常退休。

预审职工档案业务

一、办理方式

线下窗口办理

地址:丰都县行政服务中心42-19号综合窗口

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所需材料

1《重庆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档案预审表》(单位职工由单位填写,个人参保人员由社保经办机构填写,以下简称《档案预审表》)

2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单位代为申报的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时间申请书》

4参保人员本人《职工档案》(不得自行开封)

5增发待遇的相关材料:199611日以前参加工作(或参保,下同);①独生子女父母,且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无法查验相关信息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相关材料;终生无子女或终生无子女的孤寡人员,且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无法查验的相关信息的,提供孤寡或终生无子女相关材料;199871日前获得国家规定可享受退休优异待遇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提供市人力社保局审批的《退休人员享受重大贡献提高基本养老金待遇报批表》(以下简称《待遇报批表》,系统无法获取的需提供);④高海拔增发待遇的,《职工档案》中记载高海拔地区工作或服役相关材料;⑤少数民族地区增发生活补贴的,《职工档案》中记载职称评定相关材料;⑥三线地区增发待遇的,《职工档案》中记载三线艰苦地区工作经历相关材料。

办理正常退休业务

一、办理方式

1线下窗口办理

地址:丰都县行政服务中心42-19号综合窗口

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2线上办理

重庆政务服务网:登录https://zwykb.cq.gov.cn→高效办成一件事关联事项集成办退休”→点击立即联办”→填入真实信息上传材料申报确认

渝快办APP:手机应用市场下载渝快办”APP→注册登录高效办成一件事退休一件事智能导办填入真实信息上传材料申报确认

二、所需材料

已完成预审的参保人员:

1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单位代为申报的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2《重庆市退休“一件事”申请表》或《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申报表》(现场填写)

3、经县社保中心、县人社局审核确认的《档案预审表》

未完成预审的参保人员:

1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单位代为申报的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2《重庆市退休“一件事”申请表》或《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申报表》(现场填写)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时间申请书》

4参保人员本人《职工档案》(不得自行开封)

5增发待遇的相关材料:同预审职工档案业务中所需的增发待遇相关材料一致。

如有疑问,请拨打023-12333或丰都县社保中心咨询电话023-7070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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