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丰都县江池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586D/2019-0009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江池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19-01-09 | [ 发布日期 ] | 2019-01-09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586D/2019-0009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江池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9-01-09 |
[ 发布日期 ] | 2019-01-09 |
关于印发《江池镇2018年畜禽养殖污染 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池府发〔2018〕50号
丰都县江池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江池镇2018年畜禽养殖污染
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民委员会,镇级相关部门:
《江池镇2018年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落实措施,倒排工期,加快推进,确保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丰都县江池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4日
江池镇2018年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着力解决畜禽养殖环境突出问题,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印发2017年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丰都府办发〔2017〕74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地定畜、种养结合、循环发展、综合利用”发展理念,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主线,按照“业主主体、多方监管、综合施策、分类整治”原则,完善全镇畜禽养殖场粪污收集、处理、贮存、综合利用设施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逐步建立起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监督管理机制,实现养殖生态化。
二、整改目标
完成全镇2户(南洋1社蒋世猛猪场、2社杜洪牛场)20头及以上生猪当量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治理设施整改(详见附件)。
三、整改措施
(一)明确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属地负责”和“谁污染、谁治理”原则,进一步压实养殖业主的主体责任,镇村(社区)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关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
(二)优化布局。统筹考虑辖区环境承载力,按照细化落地三区划分规定,进一步优化养殖空间及区域布局,在禁养区内禁止新建畜禽养殖场,已建的畜禽养殖场坚决予以取缔、关闭或搬迁;限养区内不得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适养区内新建养殖场要符合《丰都县畜牧业发展规划》和《丰都县“十三五”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划》,并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配套环保设施。对环保验收不达标的新建养殖场,农业、国土、环保等部门不得办理备案和审批等手续,养殖场不得投入运行。
(三)配套设施。20-200头存栏生猪当量的养殖场按照“两分离三配套”即干湿分离、雨污分离、干粪池(棚)、沼气池、污液储存池的基本环保设施配套要求,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适的粪污处理设施;200-5000头存栏生猪当量的养殖场按照“两分离三配套+沼液还田”的工艺配套环保设施;5000头以上存栏生猪当量的养殖场采取“工业化治污”,按照“两分离三配套+沼液处理+生物氧化+污水还田”的工艺配套环保设施。
(四)突出重点。树立问题意识,坚持目标导向,突出整治重点。各村(社区)和镇级相关部门要把“全镇20头及以上生猪当量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治理设施整改”作为今年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工作重点,立足辖区实际,进一步细化目标,综合施治,一场一策开展环保设施整改。
(五)强化执法。镇环保部门要充分发挥统一监管职责,完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综合监管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检查,对未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未建设污染治理配套设施、已建污染治理配套设施不合格、污染治理设施建而不用、违法排污等问题,上报县环保执法部门,并严格按照新《环保法》的规定,采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综合手段从严查处,倒逼治污工程推进。
四、整改步骤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2018年5月30日前)。镇畜牧兽医部门要会同各相关部门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情况调查摸底,并按照“一场一策”制定污染治理整改方案。
第二阶段:全面整改(2018年11月30日前)。根据污染治理整改方案,结合养殖场实际,进一步查找问题,细化整改措施,督促养殖业主完善配套环保设施。各村(社区)对辖区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和整改相关资料报送至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畜牧站办公室,联系人:刘光华,联系电话:13452552069,QQ:542894095)。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2018年11月30日前)。镇畜禽 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村(社区)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 上报县畜牧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畜禽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王健同志任组长,许建红、高应春同志为副组长,郞华锋、刘光华、代世香、马泽惠、罗小春、刘春雨、罗武等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畜禽污染治理的技术指导、“一场一策”治理推进督导及协调工作,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各驻村工作队要积极跟进,要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指导和督促各村(社区)、养殖户搞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全力抓好工作落实。
(二)建立联动机制。一是实行联席会议制度。由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查找工作差距,研究措施,解决问题,总结经验。二是实行定期报送制度。各村(社区)分别于每周五下午3点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送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并结合阶段督查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有关情况。三是实行联合审批备案制度。对新建的规模养殖场选址,实行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联合审查签批,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能审批。
(三)严格考核问责。镇督查办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纳入村(社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内容,定时开展专项督查,定期通报,严格考核。县监察委也将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全过程行政效能问责,对未按时完成整改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格问责。
丰都县江池党政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 印 发
附件
丰都县江池镇2.2万头生猪当量减排“一场一策”治理方案
时间:2018年5月4日
序号 |
乡镇 |
养殖场名称 |
业主 |
存在问题 |
治理措施 |
1 |
江池镇 |
丰都县杜洪肉牛养殖场 |
杜 洪 |
存在养殖场雨污分流不彻底;还田管网不足。 |
雨污分流排水沟、下水管道整改维修、新增还田管网80米。 |
2 |
江池镇 |
江池蒋世猛生猪养殖场 |
蒋世猛 |
存在化粪池渗漏、发酵棚地面未硬化。 |
维修化粪池渗漏、发酵棚地面未硬化。 |
备注:治理措施填写内容包括发酵棚、沉淀池、沼液池、干湿分离、雨污分流、还田管网等,例如:1、新建(改建)发酵棚20平方米;2、新建(改建)沉淀池30 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