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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623K/2025-00018 | [ 发文字号 ] | 高家府发〔2025〕31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高家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5-07-14 | [ 发布日期 ] | 2025-07-14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623K/2025-00018 |
[ 发文字号 ] | 高家府发〔2025〕31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高家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7-14 |
[ 发布日期 ] | 2025-07-14 |
丰都县高家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两轮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为深刻汲取九龙坡渝州路“6·11”摩托车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规范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两轮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根据《丰都县消防安全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两轮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丰消安办发〔2025〕8号)文件要求,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底,在全镇开展两轮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现通知如下:
一、整治对象
全镇两轮车停放充电场所
二、整治内容
(一)场所设置问题
1.未与建筑物、燃气管线、电力管道和散发可燃气体场所保持规定安全距离。
2.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充换电场所建设技术指南(试行)》相关要求。
3.电动自行车室外停车棚未采用高度不低于1.5米实体隔墙进行分隔,未分组停放或每组停车数量超过20辆。
(二)场所管理问题
1.未明确管理单位。
2.未明确管理人员开展日常巡查检查。
3.未设置两轮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安全公示牌。
(三)秩序管理问题
1.在道路、广场等区域违规、无序停放。
2.进楼入户停放,在不符合停放充电安全条件的架空层、地下车库、建筑夹层等室内停放,实施“飞线充电”行为。
3.占堵消防车通道、灭火救援场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四)应急准备问题
1.未制定灭火应急处置预案。
2.未建立和明确灭火应急处置力量。
3.未结合实际配齐灭火应急器材装备。
三、实施步骤
(一)摸排阶段(2025年7月18日前)。各社区要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摸排并建立台账。台账于7月18日之前报纸质资料加盖公章报送至201消防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5年11月30日前)。各社区要针对整治任务,聚焦整治重点,全面摸排、整治隐患、强化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社区要深刻汲取九龙坡“6·11”火灾事故教训,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开展隐患排查、制定整改措施,通过整改进一步消除监管盲区和管理漏洞。
(二)强化落实。各社区要严格按照“隐患排查不彻底不放过、隐患整治不到位不放过”,压紧压实各方责任。
(三)加大宣传。各社区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社区网格,通过举办安全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标语、播放火灾事故案例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两轮车停放充电安全常识和初起火灾扑救知识,提高公众安全意识。
丰都县高家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