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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7112/2019-0019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保合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09-02 [ 发布日期 ] 2019-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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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保合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09-02
[ 发布日期 ] 2019-09-02

保合镇2019年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一、地质灾害应急机构及部门职责

突发性地质灾害救灾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

(一)应急机构

镇政府成立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及工作组,具体框架如下:

 

 

 

 

 

 

 

 

 

 

 

 

 

 

(二)部门职责

如遇地质灾害发生或具有地质灾害险情的地质灾害点出现,各部门按以下职责展开应急抢险工作。

镇政府职责:

1.负责本镇内的地质灾害测群防工作部署,建立本镇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体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组织群测群防工作的实施,接受上一级政府的指导和监督。

2.负责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预报信息,负责组织开展对群测群防工作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3.认真贯彻落实区县防灾方案和预案,编制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预案。

4.开展本镇内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巡查、核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处理。检查本乡镇地质灾害防灾方案的建立和落实,汇总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数据,定期上报。

5.负责落实和协调群测群防体系所需经费。

6.根据条例和灾情速报制度的要求,负责本乡镇内中型以下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处置,并报上级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

国土所职责:

1.对辖区内地质灾害及隐患点基本情况建立档案,开按国土资源部,高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填写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向危险区群众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

2.协议镇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搞好地质灾害的防灾救灾工作。

3.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法规短程宣传的同时,搞好群测群防的宣传工作。

4.负责向县级主管部门上报全镇地质灾害勘察和治理立项计划。

5.向县级主管部门报告本辖区地质灾害检查、处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遇较大级以上地质灾害发生时,则按地质灾害速报要求及时上报。

社会事务办职责:

1.及时搜集灾情信息,救灾情况;

2.向县主管部门报告灾情;

3.调查核实灾区房屋损失,灾民生活困难情况,并上报县级部门;

4.协助村(居)民委员会安排灾民生活及灾民转移安全;

5.提出并落实救灾物资、钱粮的分配方案,报县、镇审批;

6.做好救灾组织协调。

财政所职责:

负责及时筹集调度救灾资金,确保救灾资金及时到位,参与救灾资金分配,监督救灾资金使用。

农业服务中心、文化广播服务站、电信、电力部门职责:

当地质灾害威胁到公路、河流、水利水电设施、库塘堤坝,有关负责人应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抢险救灾,迅速恢复功能。

卫生院职责:

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急救医疗队伍及时赶到现场抢救伤员,帮助、指导灾区开展救灾防疫和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等。

公安派出所、交警三中队职责:

1.负责灾区治安防范,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2.负责主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

3.维护灾区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企事业单位职责:

1.负责本单位地域内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接受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作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定人、定点、定时监测工作,落实“三查”制度。

3.负责及时传送地质灾害的预报信息。

4.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及群测群防监测人。并将监测结果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同时抄送主管部门。

各村(居)民委员会职责:

1.协助乡镇政府落实地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工作,接受当地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贯彻落实区县和乡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预案。

3.负责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预报信息,协助镇政府确定群测群防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

4.负责组织开展群测群防监测工作并对监测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定人、定点、定时进行对地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和检查,上报监测情况。

5.负责督促检查监测设施保护和监测点记录上报工作。

6.落实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7.地质灾害发生后,所在村(居)委会必须在1小时内报告镇政府(重特大30分钟);

8.负责本辖区内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和防治工作,落实监测人员及防灾责任人,在汛期实行每日报表制度,每10天定期向政府报告地质灾害检查、处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9.负责本辖区内地质灾害的应急抢险,设立范围,标志、信号和撤离路线等,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做好灾民转移等防灾救灾工作。

监测人职责:

1.负责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定时、定量监测工作宏观巡查工作。

2.负责监测设施的保护与管理,并做好监测工具和仪器的使用和保管工作。

3.认真做好监测记录和巡查记录,定期上报监测资料,同时做好原始记录和保存。

4.遇到紧急情况时,及时发布预警信号疏散危险区内的群众。协助政府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5.当出现险情时,监测人应立即向村组级或乡镇级负责人报告。情况特别危急时,可立即发出警报,组织致灾地质体上和影响区内的群众疏散。

在预警的同时,可采取迅速有效的措施减缓灾害体的破坏过程。如采用塑料布封闭裂缝、用土回填地表裂缝、修临时排水沟、前缘压脚、后缘减载等应急处置措施。

二、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办公室职责

1. 综合组:在指挥长的领导下,调动各部门参政与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采取措施组织人员对电源、水源、气源实施有效管理,确保临时用房、运输工作、通讯设备、抢险设备、物资的调配,及时排除险情,确保安全;

2. 灾情组:现场调查地质灾害的损失、损毁及人畜伤亡情况,确定灾害等级;

3. 监测调查组:负责现场灾害的巡查、监测工作,随时掌握灾害事态变化情况,并报告指挥长;

4. 灾情评估组:负责现场调查,查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形成条件、引发因素及发展趋势,对灾情进行评估,并提出防洪对策、措施以及今后防治工作建议;

5. 灾后应急治理组:据灾情评估组提出的防治建议,综合灾害或灾情的实际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由指挥部确定具体的搬迁避让、监测预警、工程治理等措施。

三、应急抢险程序

(一)中、小型地质灾害发生后,应按如下工作程序开展应急抢险

1.村、社干部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了解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部署其职责内的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并迅速上报镇政府,同时抄报地质灾害抢险办公室。

2.镇政府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立即向本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宣布启动应急预案。

3.指挥长率各成员单位迅速赶赴现场,现场指挥应急抢险。其它有关部门按照本镇防灾预案确定的工作职责开展工作。

4.当中型地质灾害发生后,报告县主管部门及时派人协助调查和处理。

(二)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应急抢险

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发生后,应按如下工作程序开展应急抢险:

1.村、社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了解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部署其职责内的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并迅速上报镇政府,同时抄报地质灾害抢险办公室。

2.镇政府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立即向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宣布启动应急预案。

3.指挥长率各成员单位迅速赶赴现场,现场指挥应急抢险。其它有关部门按照本区县防灾预案确定的工作职责开展工作。

4.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灾区损失情况进行核实、报告,对灾区重要工程设施及大、中型企业破坏情况进行调查、录像。及时组织抢险施救,并向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报告抢救灾情况,并提出抢险救灾的重点、紧急支援项目和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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