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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2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及2025年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的建设和机关管理系列制度》《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外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我委坚持将深化政务公开作为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着力构建制度健全、流程规范、运转高效的公开工作体系。通过强化顶层设计、完善组织保障,建立健全覆盖全面、要求明确的制度规范与运行机制,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平台载体,优化资源整合与协同联动。牢固树立权责一致、积极履职的工作理念,持续深化公开内容、细化公开标准,切实发挥政务公开在促进政策落实、加强权力运行监督、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中的关键作用,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与社会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3条,发布了《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规范物业管理区域公共收益管理〉的通知》等1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中网站渠道公开信息282条,微信渠道公开信息81条。

(二)依申请公开。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上年无结转办理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答复10件,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委立足新时代政府建设要求,将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塑造透明政府、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战略性工程,系统构建并深化以下长效机制:一是健全标准化信息管理体系。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全流程质量管控机制,强化信息生成、审核、发布、管理各环节规范运作,确保政务信息管理安全、发布合规、运行有序。二是完善全链条内容审核机制。对拟公开信息实施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三性核查”,从严把好政治方向关、法律法规关、政策依据关、内容文字关,确保公开信息严谨可靠、权威准确。三是构建科学化信息分类架构。依据信息属性、业务领域与服务对象等多维度建立体系化分类标准,优化信息组织与检索功能,切实提升政务信息获取的系统性、便捷性和实效性。同时,专设信息公开职能岗位,配备专业力量负责统筹协调、日常运维与效能评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常态化运行、规范化管理和高效化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确保信息发布流程的专业性与严密性,我委着力构建标准化、精细化、动态化的信息管理体系,主要措施包括:一是建立预发布多级审核机制。所有拟公开信息统一纳入校稿平台实施内容核校与格式规范审查,从严落实编审责任,确保发布信息内容精准、格式规范、用语统一。二是推行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对已发布信息开展定期系统审查与动态维护,及时更新失效内容、修正偏差信息,建立问题信息追溯与备案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始终处于准确、有效状态。三是健全政务新媒体标准化管理体系。明确账号主体责任、内容发布流程与审核标准,强化信息发布前的合规审查与发布后的效果跟踪,切实提升政务新媒体在信息传播中的时效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持续巩固政府公信力。

(五)监督保障。我委着力构建权责清晰、运行规范、监督有力的政务公开责任体系与常态化监督机制,确保公开工作全面依法落实。具体实施机制如下:一是明确各科室政务公开主体责任,落实信息起草与公开属性初步认定职责,确保源头责任清晰。二是强化分管领导审核把关职能,对拟公开信息开展实质性、合规性审查,履行程序监督责任。三是压实主要领导最终决策职责,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公开事项实施集体审议与综合研判,确保决策科学审慎。同时,设立专职监督岗位,开展对已公开信息的常态化巡检、动态维护与效果评估。建立月度专项督查机制,对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开展系统性排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法治化,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准确性与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1

行政强制

2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90.99019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流程机制不健全:缺乏权责清晰、时限明确的全过程管理机制。二是质量管控有短板:内容审核依赖人工、校验工具不足,错漏风险高,未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三是过程追溯不完善:台账记录零散,各环节可追溯性、可评估性差。四是动态监控缺手段:对流程进度缺乏实时监测,时效难保障。五是能力建设待加强:工作人员专业素养与政策解读能力需系统化提升。

(二)改进措施。为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政府信息依法、准确、及时发布,我委将重点推进以下机制建设与能力提升措施:一是完善信息发布全过程管理机制。明确信息生成、审核、发布、维护等各环节责任主体与时限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权责清晰、运行有序、依法合规。二是强化公开前内容质量管控。充分运用智能校核工具对拟公开内容进行前置校验,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加大审核密度与力度,切实防范内容错漏、表述不当等问题。三是建立全流程台账记录制度。系统完善栏目更新日志、网站信息发布登记、依申请公开办理跟踪等台账管理体系,实现信息公开各环节可查询、可追溯、可评估。四是构建发布流程动态监测与预警机制。对信息公开关键节点进行实时跟踪,设置办理时限智能提醒,确保从文件形成到公开披露全程受控、高效运转。五是深化政策解读与专业能力建设。定期开展政务公开法规解读、业务技能培训和工作交流,提升工作人员政策把握、内容编写与平台运维能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条例》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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