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8343/2021-0008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1-04-02 | [ 发布日期 ] | 2021-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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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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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1-04-02 |
[ 发布日期 ] | 2021-04-02 |
关于2020年度复审取消向阳等265人公租房保障资格的公告
丰都公房中心〔2021〕2号
丰都县公共房屋保障中心
关于2020年度复审取消向阳等265人公租房保障资格的公告
根据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丰都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丰都府发〔2010〕56号)、《关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丰都府〔2016〕3号)文件要求,我中心于2019年度组织县民政局、县规资局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人社局等部门对我县公租房保障对象的婚姻、收入、房产等情况进行了复审。查出向阳等265人(其中:整户76户208人、部分家庭54户57人)不再符合我县公租房保障条件。按照市动态管理原则要求,决定取消向阳等265人公租房保障资格,限期腾退房源。
附件1:2020年度复审取消整户不符合公租房保障资格名单
附件2:2020年度复审取消部分家庭成员不符合公租房保障资格名单
丰都县公共房屋保障中心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