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法定信息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8343/2025-0012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2-04-14 [ 发布日期 ] 2022-04-14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8343/2025-0012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4-14
[ 发布日期 ] 2022-04-14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1年度住房和建设管理费绩效自评报告

县财政局: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丰都财政发〔202218号)文件要求,2021年度住房和建设管理费项目自评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了促进我县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建设配套费的征收管理,根据《重庆市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53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由县住建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配套费的征收管理及日常工作。

(二)项目资金情况。

2021项目资金到位1442970元(均为县级资金),其中442970元是用于缴纳办公用房建设配套费、人防费,项目支付金额1442970,执行率为100%

(三)绩效目标。

促进我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

(四)主要职能职责。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职能职责为:1.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2负责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3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4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5负责住房保障工作。6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7统筹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8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和城市排水(雨水、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9指导村镇建设。监督执行村镇建设政策。10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11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12承担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的责任。13.负责住房保障工作。牵头推进和实施住房保障、住房改革政策。14.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的党建、安全监管、信访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扶贫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加快我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征收城市建设配套费19974.06万元(实际已经完成征收任务,因有房地产企业缴纳城市建设配套费后未能及时开具非税缴款书入库)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投入2021项目资金到位总额1442970元(均为县级资金),资金拨付1442970,执行率为100%

在面对经济不景气和疫情的困难情况下,我委征收城市建设配套费难度大而工作经费远远不足,恳求县政府、县财政局增加非税征收工作经费以便工作的顺利进行。

2.管理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我委成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由付体川任组长,秦仕军、陈佳、余世平、赵武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直属单位领导、机关各科室科长组成。按照项目文件要求等,开展自评检查工作,对项目整体实施情况和质量进行评定,核实资金拨付情况等。

3.产出

(1)涉及全县建筑行业管理。

(2)满足工程建设规范标准

(3)征收城市建设配套费19974.06万元。

4.效果

1社会效益:有效改善县内居住环境

2可持续影响时限长期。

3社会公众满意度:建筑行业满意度95%

(三)评价结果

本项目自评得分95分,评价等级为等级,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存在问题

(一)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

无。

(二)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

我委征收城市建设配套费难度大而工作经费远远不足,恳求县政府、县财政局增加非税征收工作经费以便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项目绩效方面的问题

无。

(四)其他方面的问题

无。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加大促进我县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建设配套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33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部门

乡镇/街道

无障碍

政策问答

政务新媒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