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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8343/2025-001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2-04-14 [ 发布日期 ] 2022-04-14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8343/2025-001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4-14
[ 发布日期 ] 2022-04-14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度返还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城市建设 配套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县财政局: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内容。

根据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进行配套费的征收工作,按照相关优惠文件,支持企业发展,对符合要求的企业所缴纳配套费实现返还。

(二)项目资金情况。

经费下达时间2021年、下达金额:136.177055万元、使用136.177055万元、资金结余:0.00

(三)绩效目标。

完成配套费费返还给该项目136.177055万元。

(四)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业、工程建设等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建筑业管理,培育、规范建筑市场,管理工程建设单位的从业资质、执业资格;负责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工程合同、施工合同、施工许可、工程造价、质量监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保险、工程担保、竣工验收及备案的管理;负责建筑材料、设备使用许可的管理。负责办理全县限额以上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许可。负责贯彻执行城乡建设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和工程造价定额;负责建筑业施工规范、技术、工法等科技推广工作;负责建设岗位培训和人才培训工作;负责城市建设行政性事业性规费征收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已完成配套费136.177055万元的返还。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返还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城市建设配套费,其中:中市0.00万元,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136.177055万元,共计136.177055万元,投入资金136.17705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三)评价结果

本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已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存在问题

(一)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

(二)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

(三)项目绩效方面的问题

(四)其他方面的问题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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