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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MB1918649C/2025-00058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5-08-18 | [ 发布日期 ] | 2025-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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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8-18 |
[ 发布日期 ] | 2025-08-18 |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25年“文化人才专项”文化工作者招募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提升我县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根据《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度文化人才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专项工作的通知》(渝文旅发﹝2025﹞140号)的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文化人才专项”文化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2025年我县“文化人才专项”文化工作者以非遗产保护传承、图书管理、声乐、舞蹈、器乐、文艺创作、群众文体活动、旅游等服务为主,招募名额22名。
二、招募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文化事业,拥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
2、有一定文化艺术专长,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者优先。
3、民间艺人、文化能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优先。
4、长期从事文化工作的优先。
5、热爱文化事业,具备专业技能和传授能力,重点是能够有计划地、有效地组织辅导群众开展积极健康向上的群众文体活动。
6、原则上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且表现较好的专业人员,学历可放宽为高中或中专)。
7、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年龄截止时间计算到2025年8月31日。
8、身体健康。
三、不得报名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经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和治安行政处罚人员;
5.被人民法院纳入的失信被执行人;
6.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7.其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2025年8月19日—8月21日(9:00—12:00,14:30—17:30);在丰都县第二行政楼515办公室现场报名,并进行初步资格审查。
2.携带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荣誉证书等资料,近期无违法犯罪证明一份,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1寸),以及《丰都县文旅委“文化人才专项”文化工作志愿者招募登记表》一份。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二)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
(三)聘用及待遇
根据面试结果,县文旅委党组会集体审议,结合现实表现,比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对拟聘用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签订服务协议书。服务期限为一年。文化工作者经费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标准补助,用于食宿、购买保险、差旅费等。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23-70619876。
附件:2025年丰都县“文化人才专项”文化工作者报名表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