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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MB1918649C/2025-0005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5-08-18 [ 发布日期 ] 2025-08-18
[ 索引号 ] 11500230MB1918649C/2025-0005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8-18
[ 发布日期 ] 2025-08-18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25年“文化人才专项”文化工作者招募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提升我县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根据《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度文化人才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专项工作的通知》(渝文旅发﹝2025140号)的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文化人才专项文化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2025年我县文化人才专项文化工作者以非遗产保护传承、图书管理、声乐、舞蹈、器乐、文艺创作、群众文活动、旅游等服务为主,招募名额22名。

二、招募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文化事业,拥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

2、有一定文化艺术专长,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者优先。

3、民间艺人、文化能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优先。

4、长期从事文化工作优先。

5、热爱文化事业,具备专业技能和传授能力,重点是能够有计划地、有效地组织辅导群众开展积极健康向上的群众文活动。

6、原则上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且表现较好的专业人员,学历可放宽为高中或中专)。

7、男性年龄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年龄截止时间计算到2025831日。

8、身体健康。

三、不得报名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经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和治安行政处罚人员;

5.被人民法院纳入的失信被执行人;

6.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7.其他不符合报名要求情形。

、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2025819—821日(9:00—12:0014:30—17:30);在丰都县第二行政楼515办公室现场报名,并进行初步资格审查。

2.携带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荣誉证书等资料,近期无违法犯罪证明一份,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1寸),以及《丰都县文旅委文化人才专项文化工作志愿者招募登记表》一份。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电话通知试时间和地点。

(二)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

(三)聘用及待遇

根据面试结果县文旅委党组会集体审议,结合现实表现,比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对拟聘用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签订服务协议书。服务期限为一年。文化工作者经费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标准补助,用于食宿、购买保险、差旅费等。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23-70619876

附件:2025年丰都县文化人才专项文化工作者报名表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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