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法定信息
[ 索引号 ] | 11500230MB1918649C/2022-0002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文化;文物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2-05-17 | [ 发布日期 ] | 2022-05-17 |
[ 索引号 ] | 11500230MB1918649C/2022-0002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文化;文物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5-17 |
[ 发布日期 ] | 2022-05-17 |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第四批县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推荐名单的公示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第四批县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推荐名单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进一步完善非遗代表传承人体制机制建设,促进非遗传承发展。县文旅委根据《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评审办法》等规定,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经专家筛选、评审委员会论证评审等程序,共有14人进入拟推荐名单。现将第四批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天(公示时间从2022年5月18日起到2022年6月6日止)。
公示期内,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实名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公示联系单位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署本人姓名和联系方式。非实名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单位:丰都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通讯地址:丰都县第二行政大楼1005办公室
邮政编码:408200
联系人及电话:杨世猛023-70750998 13709466330
QQ邮箱:237648047@qq.com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