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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MB1918649C/2022-000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2-01-27 [ 发布日期 ] 2022-01-27
[ 索引号 ] 11500230MB1918649C/2022-000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1-27
[ 发布日期 ] 2022-01-27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文化体育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管理全县重大文化体育和旅游活动,指导县级重点文化体育和旅游设施建设,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营销和推广,促进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领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负责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实施全县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行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承担文化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指导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负责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具体执法由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承担。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全县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广播电视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负责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履行文物、博物馆安全督察职责。指导协调博物馆建设、管理及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负责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职业资格管理。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所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安全监管、信访稳定、文化和旅游扶贫工作。

根据上述职能职责,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设下列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产业规划科行业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文化科体育科宣传科广电科(信息科)安全应急科。

(二)单位构成。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本级和丰都县图书馆,丰都县旅游宣传营销中心,丰都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丰都县文化馆,丰都县文物管理所,丰都县少年儿童业余体校,丰都县文学艺术体育联合会,丰都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4,020.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27.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9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870.33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拨款增加870.3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4,020.26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403.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1.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6.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6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870.33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870.3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27.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27.26万元,比2021年增加777.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3.26万元,比2021年减少308.6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和绩效目标考核未纳入预算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344.00万元,比2021年增加108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活动较多,主要用于旅游宣传、文旅产业、文物保护等重点工作。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3万元,比2021年增加9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安排体彩公益金,主要用于体育相关活动。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26.43万元,比2021年减少6.4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43万元,比2021年减少6.4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减少不必要的接待开支。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82.65万元,比上年减少43.76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动及退休,减少了相关人员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5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9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共21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量243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文化执法用车2辆、其他用车2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刘洋  联系方式023-70618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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