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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MB1602919F/2020-00125 [ 发文字号 ] 丰退役军人局发〔2020〕9号
[ 主题分类 ] 优抚双拥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0-08-19 [ 发布日期 ] 2020-08-19
[ 索引号 ] 11500230MB1602919F/2020-00125
[ 发文字号 ] 丰退役军人局发〔2020〕9号
[ 主题分类 ] 优抚双拥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8-19
[ 发布日期 ] 2020-08-19

丰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集中配置残疾军人辅助器具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为切实做好残疾军人服务工作,根据《重庆市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集中配置残疾军人辅助器具通知如下:

一、配置时间

2020818日到820日(共3天),具体时间分配见附件。

二、配置地点

丰都县八一广场。

三、工作要求

(一)因辅助器具需进行现场调试,原则上必须本人前往。若确因行动不便等特殊原因无法前往,由残疾军人所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代领;

(二)配置助听器和光学助视器的需现场验配,必须残疾军人本人前往;

(三)残疾军人本人前往领取辅具的请带本人身份证、残疾军人证(原件或复印件),代领的还需要带代领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四)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带队人员请提前与县烈士纪念馆联系(联系人:朱保剑,联系电话:13272667222,向俊陵,联系电话:15023921894),确保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完成辅助器具配置。

附件:丰都县残疾军人辅助器具配置花名册

丰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81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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