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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MB1602919F/2024-0001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28 [ 发布日期 ] 2024-04-28
[ 索引号 ] 11500230MB1602919F/2024-0001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4-28
[ 发布日期 ] 2024-04-28

丰都县革命烈士纪念馆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内容。

为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912号)和《中共丰都县委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丰委办〔20193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对本单位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二)项目资金情况。

截至20231231日我馆项目预算安排资金88.1万元元,实际到位资金88.1万元,分别投入到八一广场维修维护及保洁人员劳务费,投入资金88.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三)绩效目标。

我单位计划完成2023年八一广场清扫保洁及维修维护工作,组织开展烈士纪念日、清明节等大型节日祭扫活动,组织开展红色文艺宣讲活动、与单位团体共建红色教育阵地、收集整理红色革命实物以及收集编撰红色革命资料等工作。

(四)单位职能职责。

我馆职能职责为褒扬烈士,教育群众。负责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负责烈士安葬和烈士褒扬、烈士事迹遗物的陈展,承办烈士事迹宣传、讲解和纪念活动组织工作;负责烈士墓园维修管护;制定烈士事迹编纂规划,组织烈士史料的搜集、整理编写工作;组织开展红色旅游。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我馆组织开展大型烈士祭扫活动3次,接待小型祭扫活动50余次,接待陈列馆参观群众3万余人,组织开展了烈士事迹宣传活动,烈士史料收集整理工作,圆满完成了对八一广场及革命烈士事迹陈列馆的维修维护,清扫保洁工作,提升了县革命烈士纪念馆窗口单位形象,为广大群众打造了一个良好的爱国主义教育平台,有利于社会和谐发展。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大型烈士祭扫活动3次,接待小型祭扫活动50余次,接待陈列馆参观群众3万余人,

质量指标促进纪念馆事业改革发展,为我县广大群众打造了良好的爱国者教育平台,达到年初项目计划质量达100%

成本指标项目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全年完成值为100%

社会效益指标提升县革命烈士纪念馆窗口单位形象,促进社会和谐。

可持续影响指标褒扬纪念工作稳健发展。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人群满意度95%;社会群众满意度96%

(三)评价结果

我单位自评得分100分,已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存在问题

(一)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

(二)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

(三)项目绩效方面的问题

绩效管理的经验不足,项目的部分成果无法用指标形式表示在绩效考评指标的设计上,有待完善。

(四)其他方面的问题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规范绩效管理方面需要细化,指标的设计需要更加科学。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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