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885B/2023-00057 | [ 发文字号 ] | 丰商务告〔2023〕1号 |
[ 主题分类 ] | 商务贸易;商贸、海关、旅游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商务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3-11-15 | [ 发布日期 ] | 2023-11-15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885B/2023-00057 |
[ 发文字号 ] | 丰商务告〔2023〕1号 |
[ 主题分类 ] | 商务贸易;商贸、海关、旅游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商务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11-15 |
[ 发布日期 ] | 2023-11-15 |
丰都县商务委员会关于开展丰都县竹子综合能源站加油项目新建规划预核准工作的公告
根据《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加油站建设管理的通知》(渝商务〔2023〕152号)《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十条措施的通知》(丰都府办发〔2023〕58号)规定,决定开展丰都县竹子综合能源站加油项目新建规划预核准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丰都县竹子综合能源站加油项目;
(二)项目地址:丰都游轮辅港至南天湖景区(仙女山机场)快速通道仙女湖互通(按县交通局规划执行);
(三)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建设规模不低于加油加气加氢合建Ⅲ级站,或加油Ⅲ级站+充换电。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丰都县竹子综合能源站加油项目新建规划预核准的市场主体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二)本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
3、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荣誉证书复印件(盖章);
(四)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资信证明;
(五)法定代表人签发的信用承诺书原件;
(六)预核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截止日期
申请有效期从公告之日起连续15个工作日。在公告期满提交申请材料的申请人未达到3家的,顺延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如仍未达到3家的,不再顺延。
四、评审公示
由我委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评审。评审结果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http://www.cqfd.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五、预核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向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下达《丰都县竹子综合能源站加油项目新建规划预核准通知书》。
六、其他
本项目预核准不含加气加氢及充换电项目。加气加氢及充换电项目,由申请人向县经济信息委咨询。
联系人:冉蛟龙,联系电话:70605247,联系地址:丰都县第二行政楼609室
特此公告。
附件:1.xxx公司关于新建丰都县竹子综合能源站加油项
目的申请
2.信用承诺书
丰都县商务委员会
2023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xxx有限公司
关于新建丰都县竹子综合能源站加油项目的
申 请
丰都县商务委员会:
你委《关于开展丰都县竹子综合能源站新建加油项目规划预核准的公告》收悉。经自评,我司基本符合《公告》所规定的申请条件,恳请贵委对我司新建丰都县竹子综合能源站加油项目规划予以预核准。
特此申请。
附件: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荣誉证书复印件(盖章)
5、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资信证明
6、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承诺书原件
Xxx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联系人:xxx,联系电话:)
附件2
承 诺 书
丰都县商务委员会:
我司对新建xxxxx综合能源站加油项目作如下承诺:
一、本公司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严格按照贵委《关于开展丰都县竹子综合能源站加油项目新建规划预核准的公告》有关加油站建设规模的要求,规范建设丰都县竹子综合能源站加油项目。
三、不得有偿转让由贵委颁发的《丰都县竹子综合能源站加油项目新建规划预核准通知书》,否则,该《通知书》自行废止。
四、在依法取得综合能源站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加油项目经营权的前提下开工建设加油项目,否则,责任及后果概由我司承担。
承 诺 人:Xxxx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