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丰都县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环境管理>督察整改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9167/2022-0024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2-12-07 [ 发布日期 ] 2022-12-07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9167/2022-0024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2-07
[ 发布日期 ] 2022-12-07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受理交办群众举报投诉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

务概述

丰都县社坛镇地坝嘴村10组坪上处理填埋200余头疑似非洲猪瘟死猪,导致附近地下水污染。已多次向丰都县政府、生态环境局、农委反映无果。

整改责

任单位

丰都县

整改目标

确保无害化处理选址、处置技术及后期监管符合《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避免对附近居民地下水造成污染。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整改措施

1、要求社坛镇政府在县农业农村委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丰都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对可疑的非洲猪瘟疫情,遵循“早快严小”的原则,进行拔点灭源,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2、在填埋点选址时,要严格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规范》(农医发【2017】25号)的规定,充分考虑“远离动物饲养场(饲养小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隔离场所、动物诊疗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生活饮用水源地和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主要河流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等因素,对病死猪、垫料草料、饲料等相关物品采取属地就近无害化处理,严格对环境场地进行全面消毒。填埋坑要求达到长3.5米,宽3.5米,深4米。填埋时,底层洒约4cm的生石灰,回填覆土3米左右。

3、社坛镇政府要切实加强填埋点管控。落实专人值守、持续消毒、定期巡查等措施,严禁人员、畜禽进入,确保填埋点不遭破坏。与此同时,要积极做好宣传引导,争取广大民众支持与理解,维持好整改效果。

二、整改成效

县农业农村委已于2020年9月17日对举报人进行回访,具体情况如下:

1、社坛镇政府与当事人孙庭才进行了多次沟通,因孙庭才提出“他自己选址,由政府建房”的无理、过高要求而协调不成功。

2、2019年8月10至11日,丰都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地坝嘴村10组的井水进行了采样送丰都县生态环保监测站监测。丰都县生态环保监测站监测结论是:丰都县社坛镇地坝嘴村10组74号居民井水中硝酸盐氮指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水质要求;其余所测指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Ⅲ类水质要求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要求。

3、2020年8月13日,市农委组织专家组对涉及的无害化处理选址、处置技术及后期监管进行了审查。市农委专家结论是:无害化处理选址、处置技术及后期监管符合《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

4、2022年10月,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委托重庆三棵松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对丰都县社坛镇地坝嘴村10组及周边进行了地下水资源监测(水文地质调查与采集水样送专业机构进行水质分析)并出具了《丰都县社坛镇地坝嘴村十组地下水资源监测报告》,经检测,丰都县社坛镇地坝嘴村10组及周边地下水总体属于地下水Ⅲ类水质标准。10月31日,重庆三棵松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组织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07地质队与重庆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专家对《丰都县社坛镇地坝嘴村十组地下水资源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经审查,该报告对调查区水文地质分析论证较为合理、总体属于地下水Ⅲ类水质标准结论正确。

5、丰都县将进一步完善环保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强化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组织建设或利用跨行政区域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所,对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环节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且优先采用既能实现无害化处理又能达到环保要求的工艺技艺,努力推动全县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同时,积极做好宣传引导,争取广大民众支持与理解,维护社会稳定。

整改时间

2019年6月至2019年8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李永明(县生态环境局规划督查科科长,023-70702505)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区县或市级部门负责统筹监督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部门

乡镇/街道

无障碍

政策问答

政务新媒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