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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9167/2026-0009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8-21 [ 发布日期 ] 2026-08-21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9167/2026-0009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8-21
[ 发布日期 ] 2026-08-21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现代化食品加工项目一期)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8月21日—2026年8月27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fd.gov.cn/bm/sthjj/。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fdhbjjgk@163.com,传真:023-70708728,通讯地址:丰都县三合街道商业二路321号,邮编:4082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现代化食品加工项目(一期)

重庆市丰都县-兴义镇水天坪社区红花岩一组(猫耳洞、龚教)

重庆丰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一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新建屠宰场一座,主要建设内容为办公大楼、生猪屠宰车间及检疫室等,项目建成后年屠宰生猪16万头。

(一)大气环境

(1)恶臭

污水处理站定期喷洒除臭剂,固废处置车间+待宰间+屠宰车间通过车间整体负压抽风,恶臭废气统一汇总后引入综合楼顶楼;污水处理站对主要产臭单元池体加盖密封,负压收集;经管道输送至综合楼顶楼,经同一套“化学喷淋塔+生物滤池”组合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锅炉燃烧废气

经低氮燃烧后通过9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

采取上述措施后,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SO2、PM10、NOX项目叠加现状浓度、区域削减源的环境影响后,主要污染物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大气环境质量标准;NH3、H2S叠加后的短期浓度符合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运行后区域环境影响可接受。

(二)水环境

(1)生活污水、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700m3/d)处理达《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2025)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及协商接管标准,化学喷淋废水排入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的要求后排入水天坪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雨水

雨污分流。项目分别设置独立管网收集建筑屋面洁净雨水与生产空地径流雨水,洁净屋面雨水直排雨水系统,项目厂区雨水系统设置截留阀,前15min初期雨水设初期雨水收集池进行收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期雨水排入雨水管网。

本项目雨污分流,厂区各类废水(含生产废水、生活废水、喷淋废水及初期雨水)排放水质,可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同时符合与水天坪污水处理厂协商确定的接管标准要求。综上,本项目废水处理及排放措施可行,废水经依托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声环境

(1)厂界噪声

正常工况下,采取隔声、基础减振措施后,项目四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3类、4类标准,运营产生的噪声对项目区的声环境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2)运输噪声

为减轻运输噪声对周边的干扰,要求运输车辆途经敏感区域时禁止鸣笛、减速慢行、保持匀速通过。

(四)固体废物

(1)一般固废

病死猪、不合格产品、不可食用内脏冷冻后暂存于无害化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忠县积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统一处理;碎肉渣、粪便、肠胃内容物暂存于固废处置车间内,外售专业公司制作有机复合肥等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叠螺脱水机压滤后,委托专业公司制作有机复合肥等综合利用;栅渣、固液分离渣、气浮渣及时清运,交由环卫部门清理。废包装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委托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2)生活垃圾

由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理。

(3)危险废物

新建一座6m2危险废物贮存点废机油及废油桶、含油手套及抹布、检疫废物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综上,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

(五)生态环境

(1)植被保护措施

①施工期严格限制施工范围,施工场地布设在永久占地范围内,要标桩划界,标明施工活动区,避免干扰、破坏用地范围外的植被。

②在填筑或开挖时,尽可能将表土和适于植物生长的土壤进行保护堆存,施工完毕后应尽快清理施工现场,对可以进行植被恢复的场地覆盖表土,做到及时场地绿化。

(2)表土剥离保护措施及建议

对占用耕地、园地应按要求对表层土壤进行剥离,待施工结束后用于主体工程区绿化覆土。

(3)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①有组织地结合施工计划,预先修建沉砂池、排水沟、挡土墙等设施。为保证临时堆方的稳定性和防止其在施工期间的水土流失,对临时堆方设必要的挡拦和覆盖,同时来水方向修建排水沟。

②工程区挖方边坡形成后,在采取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防护前,易受雨水冲刷产生水土流失,采用无纺布薄膜覆盖,不仅可以减少冲刷,而且有利于土壤保水。

③相关措施以水土保持方案为准,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相关措施。

(六)环境风险

本项目不涉及重大危险源,通过采取风险防范措施,风险事故发生的几率较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1)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暂存间,采取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六防”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和标识标牌,由专人进行管理,做好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记录。

(2)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的要求设计防渗方案,对柴油发电机房、危险废物贮存点等进行重点防渗,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 K<10-7cm/s。

(3)项目设置一个容积为 680m3的事故应急池,用于污水处理站发生故障时,事故废水储存。

县发展改革委备案

已按要求开展公众参与,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反映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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