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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9167/2023-0013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05 [ 发布日期 ] 2023-09-05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9167/2023-0013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9-05
[ 发布日期 ] 2023-09-05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受理和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栗子湾抽水蓄能电站对外交通道路南江至栗子段改建工程)

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实施告知承诺制改革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渝环办2022140号),丰都县生态环境局于202395日受理和拟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受理公示期为202395日至2023911日(5个工作日),拟审批公示期为2023912日至2023918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 http://www.cqfd.gov.cn/bm/sthjj/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239779@qq.com,传真:023-70702532 ,电话:023-70708728,通信地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商业路321号生态环境局,邮编:4082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拟审批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环评类别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


































1























栗子湾抽水蓄能电站对外交通道路南江至栗子段改建工程































丰都县栗子乡、龙河镇





























丰都县公路事务中心


























重庆隆湖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报告表

拟建项目由两段组成,分别为南江至建龙段和建龙至栗子段,其中,南江至建龙段起点接渝建路S102(原江马路),距原南江大桥上游约1.8km处,终点至建龙至栗子段起点附近;建龙至栗子段起点接栗子湾抽水蓄能电站下库施工营地,终点接栗子湾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管理营地附近既有X141。本项目路线全长约8.824km,其中南江至建龙段路线长度约20.67km;建龙至栗子段路线长度约6.797km,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局部四级),设计速度30km/h(20km/h),双向两车道,路基宽度7.5m,工程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附属工程等,沿线不设置服务区、加油站、收费站等服务设施。项目总投资36246.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0万元,占比1.66%

施工期: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第132号修订)、《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3﹞86号),以及丰都县建筑施工管理相关规定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尘污染;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有效降低对区域地表水的影响;合理地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文明施工、环保施工,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施工期弃方全部运至K7+740左侧弃土场堆放。

营运期1、生态保护措施。详见《栗子湾抽水蓄能电站对外交通道路南江至栗子段改建工程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道路沿线两侧绿化带建设,做到点、线、面结合,乔、灌、花、草有机搭配,利用植被的吸收吸附作用,降低废气影响。合理设置禁停标志,禁止违章停车,防止因交通堵塞、车辆怠速而增大汽车尾气污染。加强路面清扫和保洁,降低道路扬尘污染。实施高效清洁的清扫作业方式,提高机械化作业面积。

3、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道路清扫、保持路面清洁,避免垃圾、泥土等汇入地表水污染水质。加强排水系统维护,定期检查,确保降水畅通排泄。及时维护损坏的涵洞,避免垃圾进入排水系统,造成排水堵塞。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详见《栗子湾抽水蓄能电站对外交通道路南江至栗子段改建工程声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5、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本路段的危险品运输管理登记制度,并制定处理意外危险品泄漏事故的应急计划,使其环境风险的影响和危害降至最低。加强运输危险品车辆的质量及运行状态检查,特别是安全防范措施的检查,消灭事故隐患。对有害化学物品和危险品的运输,应持交通部门颁发的准运证、驾驶证和押车证(即三证),并根据交通运输部规定,所有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应有统一的危险品标志。在公路环境敏感区(如临近水体),交通管理部门应设置醒目的提示板或警告牌。教育司乘人员,若发生交通事故,出现危险品外泄、燃烧、爆炸等污染危害,驾驶员必须及时就近向有关交通、公安及环保部门报告,以便按规定要求,采取相应的救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消除危害。

































告知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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