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406R/2025-00101 | [ 发文字号 ] | 丰都水利许可〔2025〕18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结果查询、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水利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4-22 | [ 发布日期 ] | 2025-04-24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406R/2025-00101 |
[ 发文字号 ] | 丰都水利许可〔2025〕18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结果查询、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水利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4-22 |
[ 发布日期 ] | 2025-04-24 |
丰都县水利局关于丰都县人民医院感染控制中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通知
丰都县人民医院: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00230452027052L)提交的丰都县人民医院感染控制中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020-500230-84-01-112934)和《丰都县人民医院感染控制中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丰都县人民医院感染控制中心位于重庆市丰都县新城三合街道龙河东组团,地块中心点地理位置坐标107°45′7.11″E,29°52′4.11″N,为新建项目,建设单位为丰都县人民医院。项目由1栋感染控制中心、车库等建筑组成,总建筑面积20204.43m2,计容建筑面积15842.43m2,容积率1.25,绿地率35.23%。项目总占地面积4.44hm2,其中永久占地1.27hm2,临时占地3.17hm2。项目挖方量为22.89万m³,填方量为7.49万m³,弃方15.40万m³,弃方运至丰都县峡南溪片区生态修复工程回填利用。工程总投资16122.3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2657.41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4000万元,申请中市专项资金5000万元,其余为自筹资金。本项目不涉及拆迁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的内容。项目于2022年7月动工,计划2025年6月完工,总工期36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6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4.44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水土流失一级防治标准,防治目标基本合理。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188.57万元,其中:主体已列150.15万元,方案新增38.42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44万元,监测措施10.91万元,植物措施0.3万元,临时措施6.95万元,独立费用16.99万元,基本预备费1.8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0万元(根据渝财综〔2015〕101号文件关于公益性工程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情形减免。)。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在其官方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项目开工前,向国家税务总局丰都县税务局申请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联系电话∶70606727)。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水利部第53号令”规定办理。确需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并完成弃渣场变更审批手续。
(八)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且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0 个工作日)。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1.丰都县人民医院感染控制中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丰都县人民医院感染控制中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丰都县水利局
2025年4月22日
(联系人:蔡富;联系电话:70716695)
附件1
丰都县人民医院感染控制中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丰都县人民医院感染控制中心项目 |
流域管理机构 |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 ||||||||||||||||||||||||
涉及省(市、区) |
重庆市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 |
涉及县或个数 |
丰都县 | ||||||||||||||||||||||
项目规模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4.44hm2,其中永久占地1.27hm2,临时占地3.17hm2;由1栋感染控制中心、车库等建筑组成,总建筑面积20204.43m2,计容建筑面积15842.43m2,容积率1.25,绿地率35.23%。 |
总投资 (万元) |
16122.31 |
土建投资 (万元) |
12657.41 | ||||||||||||||||||||||
动工时间 |
2022年7月 |
完工时间 |
2025年6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6年 | ||||||||||||||||||||||
工程占地(hm2) |
4.44 |
永久占地(hm2) |
1.27 |
临时占地(hm2) |
3.17 | ||||||||||||||||||||||
土石方量 (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
22.89 |
7.49 |
/ |
15.40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
地貌类型 |
构造侵蚀剥蚀浅丘地貌区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强烈侵蚀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4.44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
1596 |
新增土壤流失量(t) |
487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 ||||||||||||||||||||||||||
防治 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0.85 | |||||||||||||||||||||||
渣土防护率(%) |
94 |
表土保护率(%)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7 | ||||||||||||||||||||||||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主体工程防治区 |
主体设计: 雨水管网382m,透水铺装1159m2。 |
主体设计: 景观绿化797.39m2。 |
主体设计: 临时截水沟234m,临时排水沟175m,车辆冲洗池1座,临时覆盖3000m2。 | ||||||||||||||||||||||||
边坡工程防治区 |
主体设计: 边坡截水沟1107m,边坡排水沟452m,急流槽243m。 |
主体设计: 格构植草护坡11641m2,撒草绿化11804m2。 |
方案新增: 沉砂池2座,防雨布覆盖12000m2。 | ||||||||||||||||||||||||
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
方案新增: 场地平整3636m2。 |
方案新增: 撒播草籽0.36hm2。 |
主体设计: 临时排水沟218m。 | ||||||||||||||||||||||||
投资(万元) |
94.42(主体已列92.98,方案新增1.44) |
37.30(主体已列37.00,方案新增0.30) |
27.12(主体已列20.17,方案新增6.95) | ||||||||||||||||||||||||
水土保持总投资 (万元) |
188.57(主体已列150.15,方案新增38.42) |
独立费用(万元) |
16.99 | ||||||||||||||||||||||||
监理费(万元) |
0 |
监测费(万元) |
10.91 | ||||||||||||||||||||||||
水土保持补偿费缴费信息 |
项目代码 |
2020-500230-84-01-112934 |
社会信用代码 |
12500230452027052L | |||||||||||||||||||||||
计费面积(hm2) |
4.44 |
计费单价 |
1.40元/m2 | ||||||||||||||||||||||||
合计(万元) |
6.22(免征) | ||||||||||||||||||||||||||
方案编制单位 |
中兵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400823911Y) |
建设单位 |
丰都县人民医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00230452027052L) | ||||||||||||||||||||||||
法定代表人 |
刘尊平 |
法定代表人 |
蔡云刚 | ||||||||||||||||||||||||
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西便门内大街79号 |
地址 |
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芦塘街33号 | ||||||||||||||||||||||||
邮编 |
110102 |
邮编 |
408200 | ||||||||||||||||||||||||
联系人及电话 |
汤龙元/152******15 |
联系人及电话 |
杨曦/135******21 | ||||||||||||||||||||||||
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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