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406R/2024-00018 | [ 发文字号 ] | 丰都水利许可〔2024〕9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水利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1-09 | [ 发布日期 ] | 2024-01-09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406R/2024-00018 |
[ 发文字号 ] | 丰都水利许可〔2024〕9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水利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1-09 |
[ 发布日期 ] | 2024-01-09 |
丰都县水利局关于丰都县蔡家沟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通知
丰都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00230MB1N42908G)提交的《丰都县蔡家沟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编码:2309-500230-04-01-372681)和《丰都县蔡家沟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丰都县蔡家沟水库工程位于重庆市丰都县仙女湖镇硝厂沟村,为新建工程,项目业主为丰都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本项目工程占地面积为8.95hm2,其中永久占地7.39hm2,临时占地1.56hm2。项目组成包括水库淹没区、大坝枢纽、管理用房和上游渣场安全整治区。本项目挖方总量9.03万m3(含剥离表土0.90万m3),填方总量5.87万m3(含回填表土0.90万m3),借方总量2.48万m3(全部为外购的砌筑大坝的料石),弃方总量5.64万m3;弃方全部运至厢坝集镇弃土消纳场堆放。本项目开工时间为2024年4月,预计完工时间为2026年5月,总工期26个月。本项目总投资为14795.8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9622.93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6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8.95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水土流失一级防治标准,防治目标基本合理。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285.631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72.55万元,方案新增投资213.081万元。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费49.89万元,植物措施58.51万元,监测措施费13.94万元,临时措施49.23万元,独立费用25.03万元,基本预备费11.8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4.681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在其官方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请收到本许可文件后1个月内,向国家税务总局丰都税务局申请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4.6809万元(联系电话∶023-70606727)。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若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渝水〔2016〕83号”规定办理。
(八)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九)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且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附件:1.丰都县蔡家沟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丰都县蔡家沟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丰都县水利局
2024年1月9日
附件1
丰都县蔡家沟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丰都县蔡家沟水库工程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
涉及省(市、区) |
重庆市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 |
涉及县或个数 |
丰都县 | ||||||||
项目规模 |
小(1)型水利工程 |
总投资(万元) |
14795.82 |
土建投资(万元) |
9622.93 | ||||||||
动工时间 |
2024年4月 |
完工时间 |
2026年5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6年 | ||||||||
工程占地(hm2) |
8.95 |
永久占地(hm2) |
7.39 |
临时占地(hm2) |
1.56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
9.03 |
5.87 |
2.48 |
5.64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
地貌类型 |
低至中山侵溶蚀地形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8.95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
641.89 |
新增土壤流失量(t) |
572.20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 ||||||||||||
防治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挡护率(%) |
92 |
表土保护率(%)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5 | ||||||||||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水库淹没区 |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10万m3。 |
方案新增:排水沟650m、沉沙池4口、彩条布遮盖7306.69m2、编织袋装土临时拦挡368m3。 | |||||||||||
大坝枢纽区 |
主体设计:排水沟723m。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39万m3。 |
方案新增:排水沟327m、沉沙池5口、集水池2口、彩条布遮盖14314.47m3。 | |||||||||||
管理用房区 |
主体设计:排水沟75m。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06万m3、表土回覆0.10万m3。 |
主体设计:菱形框格植草护坡1349.63m2、条形花台内撒播植草107.55m2、条形花台内栽植乔木57株。 |
方案新增:排水沟93m、沉沙池1口、集水池1口、彩条布遮盖2055.12m2。 | ||||||||||
上游渣场 安全整治区 |
主体设计:排水沟348m、挡渣墙316.02m3。 方案新增:表土回覆0.09万m3。 |
方案新增:栽植乔木350株、撒播草籽1397.67m2。 |
方案新增:彩条布遮盖1397.67m2。 | ||||||||||
施工场地区 |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16万m3、表土回覆0.34万m3。 |
方案新增:栽植乔木1267株、撒播草籽5072.04m2。 |
方案新增:排水沟272m、沉沙池3口、集水池3口、彩条布遮盖5072.04m2。 | ||||||||||
施工道路区 |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17万m3、表土回覆0.37万m3。 |
方案新增:栽植乔木1410株、撒播草籽5639.29m2。 |
主体已列:临时车辆清洗站3座。 方案新增:排水沟745m、沉沙池6口、排水涵管7m、彩条布遮盖5639.29m2。 | ||||||||||
表土堆放场 |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9729.70m2(其中施工期撒播草籽4864.85m2,竣工后撒播草籽4864.85m2)、栽植乔木1216株。 |
方案新增:编织袋装土临时拦挡323m3、排水沟331m、沉沙池2口、排水涵管12m、彩条布遮盖4864.85m2。 | |||||||||||
投资(万元) |
93.93(新增49.89) |
84.62(新增58.51) |
51.63(新增49.23)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285.631(新增213.081万元) |
独立费用(万元) |
25.03 | ||||||||||
监理费(万元) |
0.00 |
监测费(万元) |
13.94 |
补偿费(万元) |
4.681 |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江屿河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丰都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 ||||||||||
法定代表人 |
谭中华 |
法定代表人 |
陈朝银 |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鲤鱼池三村15号3-2 |
地址 |
丰都县三合街道新湾路49号 | ||||||||||
邮编 |
400020 |
邮编 |
408299 | ||||||||||
联系人及电话 |
谭中华/17784316350 |
联系人及电话 |
曾海林/15320399450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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